▲潘威倫與統一獅隊簽下三年的複數年合約。(
LEO攝)

文:陳穎

昨天台灣棒球圈最火熱的話題,應該是統一獅隊私下接觸兄弟象隊今年選秀第一順位的新秀買嘉瑞這檔事情吧?關於這件事情我覺得統一獅隊的作法的確是有問題的,希望中華職棒聯盟能把這件事情當成一個完善選秀規章的契機。

統一獅隊似乎因為「買嘉瑞事件」而顯得有點「邪惡」了,不過我覺得更「邪惡」的是底下這件事情,直接節錄一段統一獅隊的新聞稿:

「統一獅投手潘威倫2008年薪事抵定,統一球團總經理林增祥經一個多月數次與潘威倫懇談後,薪資事宜於2/1統一獅與潘威倫於早上簽訂『真正的複數年合約』,一次簽訂3年合約。」

統一獅隊官方的新聞稿會把「真正的複數年合約」這幾個字特別框起來,似乎是暗指之前La new熊隊與林智勝簽下的複數年合約並非「真正的複數年合約」,因為林智勝的合約條款中還有加上出賽限制,未達出賽標準會扣薪,跟MLB複數年合約的案例實在是不太相同。

不過昨天下午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那是林智勝的太太小欣寫的,她說林智勝合約的出賽限制是「在我們自己可以接受的範圍下」,而且沒有達到出賽限制的扣薪條款「也只有象徵性的扣一下而已」,似乎林智勝未達出賽限制的扣薪其實是相當少的。

我看完小欣文章的想法是,既然La new熊隊原本在該份複數年約扣薪條款中未達出賽場數扣的薪水相當少,那何不直接拿掉這個條款呢?現在因為這個「象徵性的扣一下」,變成別隊暗諷的對象,總是讓人覺得有點不盡完美。

不管如何,中華職棒目前有陳金鋒、林智勝、潘威倫三個人有複數年合約了,據說潘威倫是在最後一刻才要求改簽複數年合約,而且之前也跟林智勝討論過。看來現在的球員是越來越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了,這是好事一樁,如果他們能夠串連成立球員工會成功,那今年說是中華職棒從草創邁出的一年也不為過。

最後附上潘威倫合約中的歷年薪資:

2008年薪資:月薪46萬;

2009年薪資:月薪50萬;

2010年薪資:月薪51萬。

●延伸閱讀:
潘威倫月薪底定 「真正的複數年約」@Yam天空新聞
潘威倫與統一簽複數年約 3年年薪1764萬元@ETtoday
嘟嘟複數年約 多虧秘書迷糊@Yam天空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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