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4月4日清明節晚間的澄清湖棒球場發生了不尋常的衝突,在這場兄弟象隊對La new熊隊比賽的九局下半,林智勝因為對判決不滿從休息室丟出東西被判決驅逐出場,這個驅逐出場的舉動讓林智勝更加的不滿,衝到一壘區將做此判決的一壘審撞倒在地,所幸熊隊牛棚捕手飛奔而出制止林智勝,才未讓衝突繼續擴大。

衝突在十一局下半再起,兩出局後輪到林津平打擊,他在兩好球後目送一顆偏高的球進壘,主審在經過短暫的停頓後才比出三振的手勢,讓熊隊的總教練洪一中相當不滿而上場抗議。其他球員也跟著衝出休息室,與裁判有接觸的陳峰民被判驅逐出場,上來勸阻陳峰民的潘忠韋在聽了某位裁判的言語後也勃然大怒被驅逐出場,另一方面,黃俊中也因為過激的舉動被驅逐出場,讓場面再度陷入混亂。

終場兩隊以五比五言和,但四位被驅逐出場的球員,恐怕都得受到禁賽與罰款等不同的處分,這四位球員都是熊隊的主力球員,這場比賽中熊隊球員與裁判發生衝突的舉動,已經確定會使熊隊未來數場比賽的戰力發生影響,也對球迷造成不好的示範。

裁判判決球員出場主要是引用以下兩項規則:

【棒球規則9.01(D)】球員、教練、經理及候補球員如對裁判員之裁定異議或在行動及言語上有違背運動員精神,裁判員有權取消其出場資格,並令其離場。倘裁判員於比賽進行中剝奪某一球員之出場資格,應俟該行為終了後始生效。
  
【棒球規則9.02原註】經理、教練、球員,不許因裁判員對壞球、好球的判定提出異議而離開選手席,壘指導區,守備位置或壘,假如為提出異議而走向本壘時,裁判員得先發出警告,如仍不理會警告而靠近本壘時,應令其退出比賽。

所以基本上裁判驅逐四位球員的判決完全站得住腳。

不過潘忠韋從勸架轉為爆怒的過程也值得探討,第二次衝突會擴大的原因似乎是潘忠韋在勸架的過程中被裁判激怒,而也有球員眷屬指出是「三壘審先挑釁」,中華職棒聯盟的裁判在這次判決的處理上可能也同樣有瑕疵。

再來看一段棒球規則:

【棒球規則9.05原註】裁判員應重視禮貌,而且公正嚴格地執行任務,如此才能獲得人人的尊敬。

中華職棒的裁判員的考核項目中有沒有「禮貌」這一項我個人並不清楚,但這場比賽的第二次衝突會擴大似乎與此有關,是未來中華職棒聯盟的裁判可以繼續加強的地方。

●延伸閱讀:
不滿裁判判決 La new化身暴力熊@Yam天空新聞
道歉啟事@大師兄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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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象熊大戰爆發球員衝撞裁判事件@維斯塔日記
2008.4.4 中職WWE@msun的棒球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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