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軍被禁賽的林智勝,昨日在二軍開始出賽。(LEO攝)

文:陳穎 

林智勝昨天代表La new二軍,以先發四棒游擊手的身份出賽,在3個打數打出1支安打就是一支全壘打,攻下3分打點還選到1次四壞球保送。 

這場比賽林智勝的表現不錯,但由於這是一場打擊大戰,光單場打出3支安打的就有鍾承佑、林津平、洪榮宏和許峰賓等人,打出全壘打的也還有楊博超和林津平,所以這場比賽表現最好的球員不是林智勝,而是4個打數打出3支安打其中包含兩支全壘打的林津平。 

在一軍被禁賽中的林智勝卻能在二軍出賽,是根據中華職棒代訓賽比賽辦法裡第6條競賽規程內的第20則規定:「二軍出賽被禁賽之球員需在二軍執行完禁賽處分後,才可升至一軍出賽,但一軍出賽被禁賽之球員,仍可降至二軍出賽。」於法有據,但總給人一種怪怪的感覺。 

我並不認同中華職棒聯盟以攻擊裁判事件加上部落格言論來決定林智勝禁賽場次的作法,但類似這種在一軍禁賽但仍可在二軍比賽的情形,實在是有點失去了禁賽的意義,個人認為同樣不妥。 

不管如何,林智勝應該會繼續在二軍出賽,直到他一軍的禁賽場數結束,中華職棒的規則既然這麼與眾不同,在規章修改之前,也只能尊重這個規則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tt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