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Zeel

剛剛打去中華職棒聯盟詢問,目前中華職棒的「讓渡制度」大概是以下這樣:

1.球團讓渡→120小時內有球團接手→談薪→
A.維持原薪,球團不得片面刪減。
B.另談新約,雙方合意則不受30%限制。

2.球團讓渡→120小時內撤回讓渡→一個月內不得再讓渡同一球員→你作了一場被讓渡的惡夢嗎?

3.球團讓渡→120小時內未撤回也無球團接手→今年宣布失業,今生只能回原球團。(請備好板模或炸雞工具準備轉職)

薪資的部份,聯盟回答如下:

制式合約規定,球員在n+1年的薪水,不得低於n年的70%。但是「讓渡制度」並不符合這條合約所要規範的情形。因此,只要雙方合意,薪水要扣多少就扣多少。

※完整文字版請見:中華職棒新版讓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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