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文:陳穎

標榜安全的樂樂棒球也會發生意外,彰化縣員林國小一名三年級的男童在5月7日上午上體育課時就因為在打擊者左後方等待上場,被甩棒打中眼鏡,造成玻璃碎片插入左眼受傷,導致左眼視力受損。

這個消息當時稍微的引起我的注意,不過最近彰化縣議員的質詢則讓我有點詫異。有議員認為標榜安全的樂樂棒球其實並不安全,即使棒子外包泡棉,但是前後兩端仍有硬度,質疑這些器材的安全性有問題,不應該採購。

這件事情如果以不採購樂樂棒球器具來處理的話,其實有點搞錯方向,因為任何運動都有一定的風險,慢跑也有可能扭傷腳踝,爬山健行也有可能像之前的準內政部長廖風德那樣驟逝,樂樂棒球本身並不是一項危險的運動,如果因為意外事件限縮了它的推廣,反而會讓小朋友少了一項有趣的娛樂。

而且這次傷害事件的發生,歸咎其原因在於「甩棒」。根據「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初級版規則」第一條第九項:「甩棒結果照算不判出局但要警告再甩棒強制換人。」樂樂棒球比賽中其實甩棒是犯規的動作,在樂樂棒球的推廣中也有宣導不能甩棒與保持安全距離。

為了防範零星的意外再度發生,「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也在5月20日公布一套「樂樂棒球的安全規範及注意事項」(點選下載),希望能夠協助老師與教練們在推廣與教學時做好安全防護。意外的發生是讓人遺憾的,不管從事任何運動都應該更重視安全,在符合規範的方式下去全力揮灑汗水,才能「快快樂樂運動、健健康康回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tt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