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張誌家昨天在對加拿大之戰最後關頭上場救援,由於加拿大隊抗議的關係,主審要求他將已經完全藏在內衣裡的項鍊取下,方能開始進行投球。主審的這個動作讓我非常不能夠理解,因為根據棒球規則:

規則1.11

(D)球員不得在其球衣上裝飾與球衣不同顏色之物件。
(F) 球衣不得使用玻璃之鈕扣或附有發光之金屬。

規則8.02

(B)投手身上不得附有或持有任何足以影響投球之物品,凡違反本項之規定,投手應立即被逐出場。

張誌家配戴的項鍊既然是在衣服內,那麼根本不可能去違反上述兩點,舉個極端的例子來說,張誌家如果在肚子上穿了肚環,基本上藏在球衣裡面根本就看不到,更遑論影響投球,根本就不違反上述兩條棒球規則才是。

有人能幫我解惑一下,張誌家昨天在最後上場投球時,在內衣裡面配戴項鍊,到底是違反哪一條棒球規則嗎?

Bookmark: HemiDemi MyShare Baidu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Del.icio.us Digg technorati furl Bookmark to:YouPush Bookmark to:你推我報

Posted by ottocat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13) Trackback(0) Hits(840)

open trackbacks list Trackbacks (0)

Comments (13)

Post Comment
  • 而且前一位投手倪福德,脖子上也帶了一條,但還是沒事站在投手丘上屠殺了加拿大五局。
  • 這個對方不抗議不一定要抓。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17

  • 他們只想干擾投手的節奏而已吧,結果反而讓張99爆氣了ˋˊ
  • 是的,很明顯是如此。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18

  • 我看轉播 裁判有說" It comes off when he pitches"
    因為裁判認為投球時還是會跑出來所以叫他拿掉
  • 他穿衣服和放項鍊的樣子,實在是看不出來投球時有機會跑出來,這也是我最不解之處。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18

  • 這就是所謂的陰謀啦!
    還會有什麼?
    潘威倫頭正順的時候,
    三壘裁判(前幾場也對中華隊有不利的判決)也上過投手丘檢查潘威倫手上的球!
    總而言之是陰謀啦!
  • 潘威倫那個是他投球時的習慣動作有點問題啦!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0

  • 根據棒球規則,凡在北京比賽之台灣球隊,享有特殊"主場優勢".......
  • 這才是真正的主場優勢!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0

  • 對啦
    一定是因為主場優勢XD
  • 一定是。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0

  • 土地公的項鍊露出來投了幾局他們就沒有抗議
    不知道在不滿些什麼-.-
  • 要什麼時候抗議都可以啊!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1

  • 那是加拿大隊參考情蒐所使用的干擾戰術,但他們若看到我以下要說的,一定會嘔死!張誌家項鍊上面掛的是結婚戒指,是他的幸運物。
  • 這個新聞有報導。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1

  • 由於加拿大隊只剩一個出局數,代打也換光了,剛好換上張誌家,所以向裁判抗議欲干擾張誌家的投球情緒,希望產生機會來搶勝。
  • 的確是如此。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1

  • 但情蒐沒有詳細到球員個性也記錄,張誌家被迫取下幸運物後,整個鬥志燃燒到頂點!這也是為什麼最後三振會振臂高呼的原因。
  • 球員的個性XDD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2

  • 貴部落格迴響有字數限制,所以只好分三次貼(累),請勿見怪。
  • 留言迴響有限制這個要去問pixnet啊!(怒)(什麼爛改版啊?)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2

  • 其實中華女壘對上中國隊時,也早就發現中國隊休息區有人戴耳機,等到七下被安打上一壘後才向主審提出抗議喔!
  • 是的。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2 08:22

  • 我也有注意到,前一位倪福德也有掛一條戒鍊,可是加拿大裁判卻沒反應
    可見這是干擾戰術。
  • 這是啊!只是他都已經收進裡面了裁判還是認為會影響,其實是有點怪的。

    ottocatreplied on 2008/08/26 18:33

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

Leave Comment

*Name/Nickname
E-mail
Personal Website
Comment Title
*Comment
* Private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