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今天的自由時報刊出了一篇採訪趙士強先生的報導,標題是「
趙士強︰別為圓夢賤賣自己」,內容很簡單,趙士強先生要年輕球員們不要為了10~20萬美元這樣的價碼作賤自己,要有50萬美元的簽約金再出去。

其實要反駁趙士強先生這句話,隨便舉一名大聯盟球員就可以了,不過我們還是來看看台灣本土的球員比較親切,台灣少數的大聯盟野手胡金龍,當年的簽約金是多少?15萬美元;台灣最接近大聯盟的野手陳鏞基簽約金又是多少?25萬美元。

套句美國科普電視節目「流言終結者(MythBusters)」的話:「流言破解。」

這樣這篇文章好像會有過短的嫌疑?多講一些好了。其實台灣棒壇在談這些簽約金時常常忽略一件事情,20萬美元幾乎就等於中華職棒的最高簽約金,雖然在小聯盟奮鬥的旅程薪水既低比賽又辛苦,一個人又離家那麼遠,但只要能夠在小聯盟農場體系有一定的身手成長,即便旅美不順遂回到台灣,中華職棒也會搶著要,球員趁年輕時出去闖一闖,實在是沒有什麼不好。

其實,趙士強先生也曾經受到美國辛辛那提紅人隊的邀約,不過他最後沒有選擇赴美,當時的理由是以國家隊為重,但應該也有受到價碼問題的影響。後來他曾經到日本業餘球隊打了兩年,受到腰傷的影響並沒有打出多好的成績,之後又罹患肝病,連職棒總教練都與他擦身而過。

中華職棒開打時趙士強先生才30歲,早期他仍躍躍欲試想要做為一名球員打職棒,可惜身體狀況無法配合最後並不能如願,對照現在旅外球員歸國中華職棒搶著吸收的情況,讓人不勝欷噓。球員旅美好不好?趙士強先生嘴巴說不好,不過他的身體已經很誠實的告訴我們什麼才是正確答案了。

●延伸閱讀:
誰需要五十萬?怎麼可能賤賣?@林言熹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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