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陳穎
§曹錦輝:明年不續約。
§中込伸:明年不續約。
§王勁力:認罪,開除並永不錄用。繳交犯罪所得20萬元。
§吳保賢:認罪,開除並永不錄用。繳交犯罪所得10萬元。
§朱鴻森:認罪,開除並永不錄用。繳交犯罪所得5萬元。
§李濠任:認罪,開除並永不錄用。
§買嘉瑞:禁賽停薪中。洪瑞河指其王勁力給他的六萬元是買嘉瑞借出的。
§黃正偉:禁賽停薪中。洪瑞河指其送喜帖巧遇莊宏亮,未收錢。
§郭一峰:禁賽停薪中。兄弟球團未聯絡上他。
§黃榮義:遭約談,10萬元交保候傳,禁賽停薪。
§洪瑞河:續考慮兄弟球團存續問題。
§張誌家:蘋果日報指其坦承收受100萬與名車,律師出面否認其曾坦承。
§戴遐齡:與洪瑞河會面。
§林易增:洪瑞河指其曾去年曾偕黑道欲引誘球員放水未遂,林易增否認。
- Oct 31 Sat 2009 06:29
2009年10月30日職棒簽賭案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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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說「王勁力、吳保賢都已經承認打假球了,還有什麼好裝做不知道的!」或許真
是如此吧?但在這一些紛紛雜雜的訊息裡所領悟到的,只有這些訊息都是『媒體』給
的;而在檢調偵辦過程中我所相信的,就是判刑確定之前人人都應被視為無罪這一原
則。球員有沒有收賄打假球不該由媒體說了算,有罪沒罪更不該是輿論來論斷的。
台灣媒體對新聞報導的態度,給我的感覺就像是一位要搞復古風的人,穿了一條
迷你裙卻沒穿內褲,並濃妝豔抹的燙了一頭不合時宜的超級爆炸頭一樣。總是空穴來
風又不懂考究。昨天只要打開電視、轉到新聞台;或上電子媒體,就能看到每一家都
下著『張誌家收100萬?名車?』等等斗大的標題,甚至去他老家堵他老木。
這一幕幕不斷重複的畫面看在我眼裡真是覺得荒謬到不行,很想去敲敲那些記者
的頭說《Hello~~ Any body home~?》。因為仔細的想一想就能發現媒體的報導
有很大的問題,而這些記者卻沒一個人發現?
首先,『媒體』報導張誌家跟組頭見面收錢收車都是以「前Law New投手黃俊中
所供出,或張誌家坦承..」來做說辭,若你問問他們有確切的聽到黃俊中或張誌家這
麼說嗎?他們應該會說是根據『水果』的頭版所報導的來報導。於是乎,問題出來了。
一、如果『水果』說的全是事實,那就是檢調又到處放風聲,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想
靠媒體辦案。
二、如果『水果』說的全是事實,而檢調也沒有放風聲給『水果』,那就表示檢調內
部有被媒體收買的「線人」,道德操守也沒多漂亮。
三、如果檢調既沒有放風聲給『水果』、也沒有內賊,那就表示『水果』造假新聞,
然後看看這些愚蠢的鄉民們買不買單,多賣一些報紙。
四、如果『水果』的新聞是假新聞,而其他媒體則把假新聞當新聞,然後煞有其事的告
訴我們這是新聞,那就表示報導假新聞的媒體在報導打假球的新聞。這要當負負得
正還是此題無解?
五、如果大家都相信這些假新聞、二手新聞或未經確認的內容是事實,在內心有了成見,
然後球員有罪的輿論就會形成。至此未審先判、死路一條。殺人者,我、你、他。
新聞報導應該是客觀、公正、專業的,可是這一波事件只讓我更加確定台灣的新聞
報導是主觀、不專業、欲置人於死地的。即使用新聞自由或是市場機制來自圓其說也難
以令人信服與原諒。
只要有這種戲上演
又有一推霉体傳送筒
開罵族上演
這也不知如何說
別人痛心 你們開罵痛快
真如那些名嘴有何不同
先祝來年開罵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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