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廖敏雄到文化大學當管理的事情,今天終於是見報了。說是當管理,不過他實際上當的是打擊教練,只是他還沒有A級教練證,所以暫時掛管理職。

因為學生棒球運動聯盟曾經在2005年1月13日決議,這些第一批涉及職棒簽賭案的球員,可以在緩刑期滿後重新投入基層棒球,也因此包括廖敏雄等人才有機會在基層擔任教練、裁判等工作。但之後涉賭的球員則是被禁止在基層棒球活動的,原因是因為在有前車之鑑之後,球員仍然繼續犯錯,那麼就難以原諒了。

只不過,涉賭後禁止參與基層棒運,似乎還是擋不住後續想打假球的球員,所以在2005年之後,簽賭放水案仍然不斷的發生,一次次的瓦解球迷對職棒的信任。然後今年球季後,「黑象事件」發生,在這個節骨眼上廖敏雄到文化擔任教練的消息,更是觸動了不少人的敏感神經。

我的個人意見,今年五月時已經說過了,照貼如下:

「如果是我個人意見的話,我認為曾因為打放水球被判刑確定的廖敏雄,不但不應該重回職棒界,擔任基層棒球教練的教學也並不適合。廖敏雄他們那一個年代的球員,有部份涉及放水案的情形的確讓人同情,但是他做的這件事情還是該永久在棒球界放逐。」

現在看起來,棒球界仍然是接納廖敏雄的狀態,也因此也有人認為是因為第一批涉賭的球員,沒有在棒球上得到最嚴重的懲罰,才導致後續類似的事件一再發生。我倒覺得這沒有太大的因果關係,因為他們之後的涉賭球員實際上是被基層棒球與職業棒球放逐的,但還是沒有阻止後續的球員放水,他們在放水之前,看來是沒有想這麼多的。

放水問題牽涉的太廣,要對放水球員究責是必然的,但要根除這個問題,卻是整個棒球界都得共同去承擔處理的。假球的問題是台灣棒球界的結構性問題,套句郭泓志昨天在回台記者會時所說的,是「要從基層棒球慢慢去改變」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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