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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穎

在12月15日中華職棒年度選秀會報名截止後,旅美球員王建民的經紀人李瑋川昨晚突然釋出王建民也曾填寫今年度中職選秀意向書,並且私下透露自己和陳鏞基等人在美國都已經算是自由球員,為什麼回到國內打職棒還得參加選秀的質疑?雖然中華職棒最後並沒有收到這份王建民所填寫的這份選秀意向書,所以王建民明年度不可能出現在中華職棒的賽場上,但他對中華職棒選秀制度的這項建言,仍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做為台灣最具知名度的現役職棒球員,王建民的發言所會引起的效應是可想而知的。中職上一位掀起制度改革的旅美棒球英雄,是現在隸屬La new熊隊的陳金鋒,他返國後和La new球團簽署的複數年約,也成為中職近代明星球員複數年合約的濫觴。目前中華職棒選秀制度的確還有許多需要改革的地方,但王建民所提出的旅外自由球員可不經由選秀會即可逕行加盟中華職棒,真的合理嗎?

來看看日本職棒的例子,2002年加盟美國職棒克里夫蘭印地安人隊的日本投手多田野数人,回到日本後加盟了北海道日本火腿鬥士隊,他回國時有沒有參加日本職棒選秀呢?有。再看看另外一位國人比較熟悉,曾經在La new熊隊擔任洋將的投手鈴木誠,職棒生涯從美國起步的他,之後回到日本職棒歐力士藍浪隊效力,他加盟歐力士隊是否有經過選秀呢?同樣是有的。而像是宋勝準、李承學等韓籍球員,返回韓國職棒效力,同樣也都曾經過選秀的程序。

那麼,中華職棒選秀針對旅外球員部份,該改善的問題在哪裡呢?在於目前旅外球員不得領取第二次簽約金的這條規定。簽約金是職棒球團對球員表現的肯定,旅外球員縱使過去在加盟美、日職棒效力時曾領過簽約金,但一旦參與了中華職棒選秀,其談薪限制應該比照一般球員,豈有不得再領簽約金之理?王建民如果有心要改革國內的職棒選秀,或許可以從此點切入,讓本年度參加中職選秀的陳鏞基、郭嚴文等球員受惠。

中華職棒的確仍是一個資方佔相當大優勢的職棒聯盟,目前的選秀制度也有還可以改善的地方,像是今年度的選秀會居然加入了業餘的國訓隊一起選,就是相當荒謬的一個決策。再加上職棒球員工會目前走的是回饋基層路線,而非改革現有制度的方向,因此旅外大牌球星的意見,對整個台灣職棒界來說,反倒變成了來自球員方面最有力的聲音。

但平實而論,王建民這次的建言所思考的面向實在是不夠周全,讓旅外的自由球員全部不通過選秀即可逕行加盟中華職棒球隊,不但對中華職棒選秀的公平性沒有幫助,反而和國訓隊參與中職選秀一樣,都有可能導致原本已經漸趨完善的選秀制度崩潰。王建民對中華職棒的憂心,相信球迷也都能夠感同身受,但如何讓這樣的力量能真正地推動國內職棒的改革,恐怕還是王建民與其他旅外棒球英雄們,更需要去深入思考的。

※本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28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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