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Lamigo桃猿隊和陣中主力球星林智勝針對新約的洽談終於告一段落,Lamigo球團決定和林智勝簽下五年保障2412萬元薪資的複數年合約,再加上最高588萬元的激勵獎金,合約總值最高可達3000萬元新台幣。

林智勝和Lamigo桃猿隊所簽下的這份新合約,若以五年的平均月薪來看,最低的平均月薪為40.2萬元,最高的平均月薪則可以達到50萬元。對林智勝來說,合約長達五年是對其職棒生涯的絕佳保障,而對Lamigo球團來說,則可以將近年來表現絕佳的林智勝,未來五年內的平均月薪壓在最高50萬元以內,雙方在薪資水準和生涯保障中間取得平衡點,目前看來算是一份雙贏的合約。

回顧中華職棒複數年合約的歷史,吳俊良在1998年季初和統一獅隊簽下的九年合約,是中華職棒史上合約年限最長的一份複數年合約,當年中華職棒面對台灣大聯盟的競爭與挖角,因此統一獅隊除了和吳俊良簽下長約外,也同時和陣中的主力球員如謝長亨、林朝煌、曾智偵、羅國璋、陳政賢與羅敏卿,分別簽下三年到五年間不等的複數年合約。但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和吳俊良簽下的九年約,或者是和其他球員簽下的期限在三年到五年間的合約,都沒有規定保障月薪,也因此這些合約的象徵意義還是大於實質意義。

之後在1999年底,興農牛隊也和張泰山、葉君璋、武建州、陳炳男分別簽下五年以上的長約,武建州和陳炳男的合約同樣沒有規定保障月薪,但張泰山的六年合約與葉君璋的五年合約,分別有規定前四年的保障月薪26萬元與前三年的保障月薪23萬元,算是中華職棒最早有保障薪資條款的複數年合約。只不過2000年六月武建州就被釋出,陳炳男在八月也遭到釋出。張泰山和葉君璋合約中的保障薪資條款,則在七月中就被球團要求解除,這幾份複數年合約,等於只是徒具形式而已。

2006年旅外球星陳金鋒歸國後,La new熊隊和他簽下了六年的複數年合約,前三年保障年薪一千萬,後三年視表現調整年薪,但仍規定有調整的下限,這份合約是後來各隊和球員簽訂實質複數年合約的濫觴。之後中華職棒陸續有球員和球隊簽下附有保障薪資條款的複數年合約,但幾乎都集中在統一獅和La new熊兩隊,而合約年限則大多僅有兩到三年。

林智勝此次能夠和前身為La new熊隊的Lamigo桃猿隊簽下長達五年附保障薪資條款的複數年合約,可說是中華職棒的一項里程碑,因為這是第一次有未曾旅外的中職本土球員和球團簽下五年以上保障薪資的複數年合約,也等於是讓球界的後輩看到留在台灣打球的希望,對Lamigo桃猿隊未來召募新人應該是一項利多。且在這份合約中,球員獲得較長年限的合約保障、球團則有效的降低明星球員未來可預期薪資的天花板,是一份共創「雙贏」的合約。Lamigo球團陣中另一名主力打者陳金鋒的六年合約也即將在今年球季後走完,季後雙方會談出怎樣的新約,相信也將是球迷們熱烈討論的話題。

※本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29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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