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繞了地球大半圈,金炳賢這位韓國籍低肩側投投手,終於在美、日職棒奔波打滾13個球季後,決定回到韓國職棒效力。耐克森英雄隊(NEXEN Heroes)昨日宣佈,他們網羅金炳賢這位2001年曾隨亞利桑那響尾蛇隊獲得世界大賽冠軍,大聯盟生涯共奪得54勝60敗86救援、平均自責分率4.42的前旅外投手。

過去一年金炳賢待在日本職棒東北樂天金鷲隊,不過他僅在二軍出賽20.1局,雖然自責分率2.66的成績並不算差,但一球也沒有在一軍投過。也就是說,除了2011年在日職二軍的短暫出賽,以及2010年在獨立聯盟黃金棒球聯盟(Golden Baseball League)45.2局的投球,上次金炳賢在較高層級的比賽中有較多的出賽機會,已經是2007年還在大聯盟時的事情了。

耐克森英雄隊雖然花了10億韓圜簽約金、5億韓圜年薪外加1億韓圜激勵獎金的條件簽下金炳賢。2012年球季至少得支付給金炳賢15億韓圜,換算成新台幣約3950萬元,但對於今天正好過33歲生日的金炳賢,能否在韓國職棒投出佳績,恐怕還是相當不安的。

金炳賢在韓國職棒的成績還要等球季實際開打後才能驗證,但有一件事情還是值得近期多次提出效法韓國棒球的台灣球界參考,那就是即便是旅外回歸球員,金炳賢仍然可以領簽約金。事實上,韓國職棒不僅是新秀球員能領簽約金,已經領過簽約金的職棒球員在重新簽約時也可以領簽約金,甚至連外籍球員也是採年薪制,而且同樣是有簽約金可以領的。

中華職棒聯盟或許因為經營成本的考量,在外籍球員部份很少會給年約,更不可能會給簽約金。也因此中華職棒的洋將在季中流動率不低,甚至會有表現不錯的洋將藉口回鄉探親,從此一去不復返。究其原因,中華職棒沒有給這些外籍球員較長一點的合約束縛與保障,應該是主要因素,是否要改善這樣的情況,真的可以斟酌。已經在打中華職棒的本土球員無法領多次簽約金,同樣不合理,未來球員工會或許可以推動爭取。至於曾經旅外的新秀球員無法領取第二次簽約金,這條款根本早就可以廢除了。

看看興農牛隊本季新簽下的前旅外投手林彥峰,月薪16萬元加60萬元激勵獎金的簽約條件,合約總值雖然比起選秀後他一個順位的盧劭禹與兄弟象隊簽約的月薪8萬、簽約金130萬加激勵獎金70萬元有點落差,但未來調薪的基準點也比較高。假設投效中華職棒的前兩年,兩名投手的薪資未變且激勵獎金都全領到,林彥峰就可以領得比盧劭禹多。旅外球員通常比較懂得透過經紀人爭取更合理的薪資,旅外零簽約金條款實質上早已名存實亡,中華職棒要繼續往前邁進,是不是該乾脆點廢掉這個不合理的條款呢?

金炳賢多年沒有實績都能在甫回歸韓職就領5億韓圜年薪,中華職棒薪水王彭政閔的年薪都僅有他的一半而已。不管是球員薪資、觀眾人數還是整體聯盟實力,中華職棒要在短時間內追上韓國職棒或許並不容易,不過既然已經有那麼多向韓國棒球看齊的聲音出現,至少從制度面去把一些與國際不那麼接軌的東西改掉,對中華職棒來說應該是相對簡單的一件事吧?

※本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
從金炳賢回韓 談中職旅外零簽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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