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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穎

韓國職棒日前發生放水案,韓國職棒當局在確定有球員涉入之後,表示希望有打假球的球員能夠主動自首,對於自首的球員將會給予最大優惠。

到底韓國職棒要給那些球員什麼優惠我不是很清楚,不過台灣職棒對於假球案,其實也曾經呼籲過球員出來自首。

例如:1997年初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屠德言呼籲聯盟中涉及賭博者自首可減輕刑責,差不多跟屠德言的呼籲同時,那魯灣職棒公司副董事長邱復生也集合了自中職轉檯的球員與教練,要他們三天內向公司自首。再把時間往後推移,2005年統一獅隊球團董事長特助郭俊男也曾要求獅隊球員,若有涉入打放水球,要在三天內自首。

最後的結果呢?這幾次的道德勸說通通都沒有效果,沒有人因此出面自首。估計韓國這次最後應該也不會有球員主動出面自首吧?因為這才是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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