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日前召開常務理事會修改規章,未來「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得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事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現,對於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助益,受國人歡迎與國外媒體關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關事節,以全體常務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決議通過,推薦有意願與該員接洽之球團名單,並同意前開球團得與該員洽談加盟事宜」。

簡單的說,就是包括郭泓志等旅外大牌球員,未來在中職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下,可以以特案的方式透過自由接觸加盟中華職棒。

我個人認為旅外球員若沒打過中職,還是要經過選秀,但若要開特案或專案,不設定球員的資格而是採個案式的開會決定,實在是很不妥的。如果過去領隊會議的密室協商搓球員是讓人詬病的,那麼這條規則不過是過去領隊會議搓大牌球員的明文化而已。

中職的規則絕對還有需要與時漸進的部份,但規章這樣修改,只是把中職往人治的方向更推進一步而已。

(陳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tt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