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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義大領隊謝秉育針對17日晚間義大犀牛隊對上統一7-ELEVEn獅隊首局的爭議判決發表看法,認為裁判應該要有退場機制。

裁判需要有退場機制我是贊同的,但不贊成訂定過於寬鬆的退場機制。其原因在於,即便再怎麼磨練技術,裁判畢竟也是人,凡是人就會有做出錯誤判覺得機率。就像是球員,也不可能永遠都不發生失誤,甚至還會發生超離譜失誤一樣。這兩者唯一的差別,就是球迷們會為自己支持球員偶發的失誤感到惋惜,但應該不太可能有人對裁判的誤判表示憐憫財勢。

禁賽與罰款都是目前中職針對裁判誤判的應對處理方式,至於未來要建立裁判的退場機制,或者直接在今年季後賽啟動重播輔助判決,都是好事,應該也可以減低裁判誤判的可能性或誤判所造成的直接衝擊。

話說回來,若球團行政人員可以直接向裁判施壓,甚至有機會決定裁判的去留,不知道會不會也造成裁判判決時的另一種壓力呢?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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