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日本職棒廣島東洋鯉魚得益於棒球規則,以再見內野高飛球擊敗讀賣巨人,廣島球團甚至趁勢推出「懂規則的人才會贏(知ってたもん勝ち)」的T恤販賣,是近期最佳的棒球規則教學案例。

中華職棒5月9日在嘉義市立棒球場進行的中信兄弟對統一7-ELEVEn獅的比賽,也出現因為不熟規則而導致自家球隊多失分的情況,這個案例發生在統一獅總教練陳連宏身上。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九局上中信兄弟靠著獅隊的失誤攻得一分後,原本該輪王勝偉打擊,但沒想到郭健瑜卻搶先上場打擊,產生了錯位擊球的狀況。獅隊總教練陳連宏發現錯位擊球的情況後,在郭健瑜打到2好0壞的情況下上場抗議,這個抗議的時機嚴重錯誤。

為什麼這個抗議的時機錯誤呢?因為棒球規則6.07(A)是這麼規定的:

記載在打擊順序表之擊球員,輪到打擊時未打(正位),而由他者(非正位)完成打擊後(成為跑壘員或出局),被對方發現提出「促請裁決」者,正位擊球員被宣判出局。 但非正位擊球員尚未完成打擊前,正位擊球員可承續其好壞球數而就位打擊。

以這個案例來說,陳連宏如果耐心等待郭健瑜的打席結束,那麼會有兩種情況:郭健瑜在這個打席因各種情況出局,當時本來已經是兩出局,該局自然結束輪到九下統一獅的最後反攻;或者該打席郭健瑜因各種情況上壘,那麼在陳連宏上場抗議後裁判仍要宣判他出局,該局同樣會在這個打席結束。

偏偏陳連宏在郭健瑜還沒打出個結果就上場抗議,結果按照規則僅僅只是王勝偉需要上來承接郭健瑜的球數打擊。最後的結果是:王勝偉跟後續再登場打擊的郭健瑜都擊出安打,統一獅隊又多失一分。雖然這場比賽最終中信兄弟是以6比3擊敗統一獅,這一分看起來無關緊要,但誰知道獅隊會不會因為落後的差距較小,而讓九局下最後反攻的戰局有所不同呢?

有意思的是,這場比賽統一獅的對手中信兄弟的總教練謝長亨,其實已經是第三次碰到這個狀況。

第一次謝長亨還是中信鯨的總教練,那時他帶隊對上米迪亞暴龍。這場2008年4月4日在新莊棒球場進行的比賽打到五局下,發生了米迪亞暴龍第九棒鄧蒔陽先於第八棒李冠緯上場打擊的情況,謝長亨在球數形成1好球的時候上場抗議,這個抗議就跟前面陳連宏的抗議一樣時機不對,最後的結果就是中信鯨並沒有因為米迪亞暴龍搞錯棒次而得益(但最終米迪亞暴龍也沒在這個半局得分)。

第二次發生時謝長亨是兄弟象的總教練,這次事件一樣發生在新莊棒球場,是2013年9月3日由義大犀牛對上兄弟象的比賽。二局上義大犀牛第四棒林益全敲出二壘安打後,原本應該輪到五棒的鄭兆行上場打擊,但六棒的鄭達鴻卻搶先上場打擊,還打出一個內野滾地球出局,並推進林益全上三壘。鄭達鴻打完後,鄭兆行才上場打擊,2好1壞時象隊總教練謝長亨發現後上場抗議,於是改由李家駒承接球數打擊,最後李家駒只打了一球就揮棒落空被三振。



雖然這次義大犀牛同樣沒有在這個半局得分,但其實謝長亨這次的抗議時機仍然是錯誤的。因為根據棒球規則6.07(C):

非正位擊球員打擊完成後,對於次擊球員已投第一球前,無提出「促請裁決」時,非正位擊球員被承認為正位擊球員,比賽繼續進行。

也就是在投手對鄭兆行投出第一球之後,鄭達鴻的打席已經被承認。

再根據棒球規則6.07(D)(2)

非正位擊球員因投手投球前未被提出「促請裁決」,而被認定為正位擊球員時,該被認定為正位化之非正位擊球員之次位擊球員為正規化之次擊球員。非正位擊球員之打擊一旦被合法化,則打擊順序輪為其次位擊球員。

鄭達鴻的打席被承認後,原本他是第六棒,所以應該輪到第七棒的李家駒擊球,但場上卻是鄭兆行上場打擊,這同樣也是違規。根據之前提過的棒球規則6.07(A):

記載在打擊順序表之擊球員,輪到打擊時未打(正位),而由他者(非正位)完成打擊後(成為跑壘員或出局),被對方發現提出「促請裁決」者,正位擊球員被宣判出局。 但非正位擊球員尚未完成打擊前,正位擊球員可承續其好壞球數而就位打擊。

謝長亨要不在鄭達鴻打完後視情況決定要不要抗議,要不就等到鄭兆行打完後視結果再決定要不要抗議,直接在鄭兆行打到一半時上來抗議只是讓本來應該在這個棒次上來打的李家駒承接棒次。雖然結果對兄弟象還是好的,義大犀牛在這個半局也沒有得分,但謝長亨這次終究還是搞錯了抗議時機。

身為總教練,「草總」 謝長亨已經三度在職棒場上碰到打者搞錯棒次的情況,不知道他跟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的「鑼總」陳連宏,下次會不會搞清楚抗議時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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