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犀牛洋左投希克(Andy Sisco)日前投出頭部觸身球,因此先發僅投了0.2局就被勒令退場。由於從慢動作來看這球僅僅削過中信兄弟打者許基宏的頭盔,且比賽才剛開始希克沒有故意投出危險球的理由,因此義大犀牛總教練葉君璋認為:「應要給裁判決定的空間,而不是硬性驅逐出場。」


▲希克對許基宏投出的頭部觸身球,雖然是顆145公里的速球,但僅僅削過頭盔的前緣。

中職這條投手對打者投出頭部觸身球得驅逐出場的規定,或許到了該要修改的時候,但你知道這條規定是怎麼來的嗎?時間得追溯到許多年輕球迷可能還是小孩甚至尚未出生的1994年。

彼時是中華職棒第一波的興盛時期,不只場邊的球迷極度熱情,球場上的火爆場面也經常上演。該年度5月25日在台北市立棒球場進行的味全龍對時報鷹之戰,以及兩天後在同一個球場進行的統一獅對味全龍之戰,都發生因危險球而「板凳清空」,兩隊球員在球場上對峙的情況,5月27日的獅龍戰甚至還有球迷從場邊丟下煙霧彈影響比賽進行,因此中華職棒聯盟決定對危險球進行加強管制。

在參考了日本職棒的規定後,聯盟決議,從5月31日在台南市立棒球場進行的三商虎對時報鷹之戰開始實施新規定,只要投手投出擊中打者頸部以上的觸身球,就得勒令退場。這個新規定實施的第一天就出現苦主,三商虎先發投手必可(Len Picota)四局下對時報鷹第七棒指定打擊謝奇勳投出一顆擊中頭盔的觸身球,由於這顆觸身球出現在頸部以上,擔任這場比賽主審的蘇建文援用新規定將必可勒令退場。事實上,必可的這顆頭部觸身球並非故意,而是一顆失控的曲球,但規定就是規定,虎隊也只得讓必可退場,換上本土左投黃武雄來接替其的投球。

才上路第一天就錯殺非故意投出觸身球投手的這條規定,後續也一直引發類似的爭議,許多明顯是失投變化球的球,即便只是慢速打中打者的頭盔,或者僅僅擦過頭盔,主審按照規定也只能把投手勒令退場。即便實施後多次有人提出不該把慢速變化球也列入頭部危險球的範圍,但為了怕判定不夠明確,這條規定就這麼一直實施下去,一直到2006年季前的總教練會議,才把「慢速變化球」給除外,若投手是投出慢速變化球擊中打者頸部以上,不再必然得被勒令退場。

雖然中職頭部觸身球得勒令退場的規定實施至今已超過20年,且9年前把慢速變化球排除在規定外已變得合理許多,但這些年來仍有許多並非故意投出危險球的投手被「錯殺」。像是這次希克對許基宏投出的頭部觸身球,不但僅擦過頭盔並不「危險」,且比賽才剛開始希克也沒有故意投出危險球的理由,但希克仍被勒令退場並大大打亂義大犀牛的投手調度。

或許聯盟可以從希克所投出的這顆頭部觸身球開始檢討,中職的這條特別規則是不是應該再進行修改,甚至是直接取消,給裁判更多裁量權力?只有把「危險球」的判定權直接交給主審,類似「錯殺」希克的爭議,才不會一再在中職賽場上演,甚至直接影響比賽的勝負。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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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A VS阪神】因一個頭部觸身球而走味的第九局@Bill的運動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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