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繼上週在澄清湖棒球場和統一獅隊因觸身球爆發衝突後,兄弟象隊昨日又和
Lamigo桃猿隊在桃園國際棒球場發生衝突,而身為象隊總教練的陳瑞振,也不改其球員時期的火爆脾氣,在這兩次的衝突中都站在最前線與對方總教練對峙。

棒球場內因為觸身球爆發衝突並不是新鮮事,但昨日在桃園國際棒球場的這次衝突卻有些不同,投出觸身球的象隊投手黃佳明是在投出飛往打者身後的離譜壞球後,被主審警告若再有觸身球就得強制退場,但他再投了一顆好球後,仍然以一顆時速
138公里的速球砸中打者郭修維,因此被勒令退場。而這顆觸身球也引發兩隊在場內爆發對峙與衝突,所幸最後裁判控制得宜,雙方的衝突才沒有進一步擴大。

要說黃佳明的這顆觸身球純粹是因為控球出問題,恐怕很難服眾,但由於他本人尚未對此事發表看法,因此這顆觸身球是他個人意志還是由總教練所授意,仍不得而知。但桃猿隊總教練洪一中認為這可能是桃猿隊領先兄弟象隊六分但仍盜壘所招致的報復,但洪一中也對象隊自己大幅度領先仍盜壘,自己被領先卻不准別人盜壘感到不滿。

上週發生衝突的那場象獅戰,陳瑞振總教練就曾對獅隊在三局下領先六分時仍發動盜壘感到無法忍受,而陳瑞振過去也曾多次對這種所謂的「不成文規定」發表類似的看法。例如他在
2010年球季八月份時就曾經表示過,中華職棒領先超過七分就不會再短打與盜壘,否則可能會遭到觸身球報復。雖然「六分」跟「七分」這兩個數字兜不攏,但陳瑞振對於被領先時遭到盜壘有情緒性的反應,在他擔任兄弟象隊總教練之後已經有好幾次,也因此黃佳明這次對新人郭修維投出的觸身球,許多球迷都猜測可能是由陳瑞振所授意投出。

所謂領先多分不盜壘的「不成文規定」,或許是陳瑞振從學生時期就有的觀念,但目前同樣擔任中華職棒球隊總教練的呂文生與洪一中,正巧也是和他一樣從美和體系出身,而且兩人還是陳瑞振的學長,呂文生與洪一中會在領先多分時仍下戰術,代表他們早已不認同這樣的「不成文規定」。倘若過去美和中學真的有教過類似的「不成文規定」,在激烈競爭的職棒場上早就已經不合時宜,陳瑞振身為目前職棒四隊中最年輕的總教練,棒球觀念反而最為陳舊,實在讓人感到不解。

不管黃佳明這顆觸身球是否由陳瑞振所授意,陳瑞振都應該為此負責,因為身為總教練的他過去已經強調了太多次領先多分不能盜壘否則會遭到觸身球報復的觀念,黃佳明不過是執行他的意志而已。故意觸身球砸人的舉動絕對不可取,球場上應該比的是球技而不是暴力,遭到驅逐出場的黃佳明難逃中華職棒聯盟的懲處,而兄弟象隊也應該立即對陳瑞振做出懲處,並且審慎評估他是否應該繼續擔任兄弟象隊總教練,否則實在是愧對兄弟象隊「人品定優劣,苦練決勝負」的隊訓,也對不起所有仍持續關注中華職棒的職棒球迷。

※本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象連爆爭議衝突 陳瑞振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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