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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爾的摩金鶯隊今日稍早前,毫不意外地宣佈陳偉殷2015年475萬美元年薪的球隊選擇權將被執行。
根據陳偉殷旅美當時簽下的合約,如果他2013年與2014年這兩年,先發場數有56場或投球局數有360局,那麼2015年的年薪將是600萬美元;如未達成則2015年的年薪為475萬美元;或者,球團可以用37.2萬美元的價碼買斷合約。
因為2013年曾因傷錯過部份球季的緣故,陳偉殷近兩季只有54場先發、322.2局的投球,沒有達成合約裡設定的薪水升級門檻,所以金鶯球團必須在給陳偉殷2015年年薪475萬美元,以及用37.2萬美元買斷合約中做選擇。
金鶯球團不是呆子,一個前段輪值先發,一年只要花475萬美元,這麼合理的價碼,那當然是很開心地執行球團選擇權,何必買斷合約。所以最前面我才會說:毫不意外。
台灣球員的最高年薪紀錄,是2009年王建民的500萬美元,陳偉殷只要能夠持續維持目前的表現,應該明年就能打破這項紀錄。祝福陳偉殷表現穩定,而且身體健康囉!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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