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由於兄弟象隊有意要認養天母棒球場,因此球場的噪音罰單問題又浮上檯面被討論了一番,傳聞中天母球場一場比賽會收到的噪音罰單也從一場十幾萬元,一路飆昇到一百萬元,讓人不得不佩服流言「誇大」的力量。
台北市環保局要對棒球比賽的噪音開出罰單,當然要有法源依據,而這個依據就是「噪音管制法」。
根據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娛樂或營業場所如果違反噪音管制標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也因此若球場的噪音分貝超過標準,環保人員就是依照噪音管制法開出罰單,這個噪音管制法是全國都適用的法律,也就是所有球場、演唱會等娛樂活動,不管是在哪裡舉辦,只要違反噪音管制標準,主辦單位都有可能被開出罰單。
以2003年中華職棒在天母棒球場進行的31場比賽為例,中華職棒在這31場比賽中被開出的所有罰單,總罰金僅有38萬元,平均一場比賽的罰鍰約1萬2千多元。而謠傳中被開出百萬罰金的2003年台灣大賽第六場賽事,實際的情況是台北市環保局總共開出了一張勸導單與三張罰單,三張罰單的金額都是2萬4千元,總共也才被罰款了7萬2千元而已。
7萬2千元對主辦單位來說是很沈重的負擔嗎?那場比賽場內的紀念品與食品販賣所得先不計,主場的兄弟象隊光門票收入就進帳了400萬元。由此看來,噪音罰鍰對主場的球隊來說,實在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也許會有球迷說,噪音罰鍰會讓他們不能在看球時大聲宣洩情緒,剝奪了看球的樂趣。實際真的是如此嗎?其實這些噪音罰鍰球迷並不需要負擔的,國內各球場的門票也沒有因為哪一個球場被開的罰單多寡而有所調整,所以基本上球迷朋友是不需要擔心噪音罰單問題的。
寫著寫著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寫過類似的問題,翻閱了一下以前的文章,果然在2004年發表的「是誰錯怪天母人?」裡就提過了。四年多過去,噪音管制法及其相關法條並非只有天母適用,而是全國都適用的法規這件事情,好像還是有不少球迷有所誤會,想來實在讓人莞爾。
●延伸閱讀:
◎《從天空看球場》天母棒球場@OttoCat棒球新聞雜記
◎天母運動公園爭議未息@合眾國
◎回顧票務、期待來年(上)@about KT Chiu
◎職業棒球比賽對天母週邊環境影響之研究@真理大學運動管理學系
◎誰有資格使用天母球場?@球魂網站
◎<台灣棒球場巡迴報導>第一部-台北市立天母棒球場@編織年少棒球夢
- 4月 16 週四 200911:34
天母棒球場與噪音罰單

如果一場轟十幾支全壘打,然後瘋狂放煙火,也許就可以花到一場100多萬吧 XD
你看一下「是誰錯怪天母人?」那篇,那篇有寫台北市環保局人員是採取「連續8分鐘的噪音平均值超過65分貝,稽查人員向主場球團柔性勸導,若無改善便開單,每小時偵測1次。」所以基本上要開到一百萬元的話,那場比賽恐怕得打超過一天才有機會。
天母球場晚上過十點比賽,各隊啦啦隊就不會帶動加油.
是的,不過如果轟出再見全壘打之類的,其實喧鬧聲應該還是會超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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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主播還是主撥?
跟新莊要全租運動公園一樣扯蛋
適用噪音管制法有哪裡扯呢?
主場的兄弟象隊光門票收入就進漲了400萬元。 ^^^ 是「淨漲」還是「進帳」阿?
手誤,已修正。謝謝。
既是全台各地一體適用的法律,想知道其他球場罰單的情況? 測定除主管機關管轄時段外,球長離陳情人距離也是重點. 該設施物的性質也是考慮之處,是屬於娛樂場所還是學校用地, 或是地區球場.天母人至目前還沒有權利去決定球場用途(公民投票!?) 尤以球場個案看確實會不了解,若以全台通案檢討,是否涉及地方主管機關的裁量權? 看文後很多問號?
其他球場由於媒體關注程度比較低,罰單數量較難以得知,就我所知新莊與台南也同樣有被開罰單。 僅就噪音問題去討論的話,還得看環保人員是否有落實執法。但我想不管如何,落實執法的台北市環保局人員,是不應該被批評的。
我想天母球場應該是被開最多張的吧。 這是因為天母本來只是運動公園,不允許職棒進入。 只是後來另一個正式棒球場被拆了去蓋小巨蛋。 (對於一個每件事都用首善之都自稱的城市和首都來說,是很可笑的)。 ,職棒只能跑到天母,但附近的居民有所不滿,有人抗議,環保局就會去關注。 巨蛋生了這麼久這麼久,還沒生好, 可見台灣的都市計劃沒有長久良好的規劃。 一個正式棒球場的空窗期可以這麼久,…………
巨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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