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犀牛隊洋投希克日前遭到解約,由於有傳聞說季中遭註銷不得領個人獎項,而希克正好很有可能獲得本季的防禦率王,因此引起不小的討論。
希克目前的防禦率是2.70,跟第二名林煜清的3.43有蠻大一段差距,而且希克投球局數已經有131.1局,達到獲得防禦率王獎項的最低標準。現在希克不可能再繼續出賽了,這也意味著林煜清與防禦率在其後的投手,很難追上希克的防禦率,季末希克防禦率繼續佔據排行榜第一名,幾乎是八九不離十了。
不過所謂季中遭註銷不得領個人獎項或許只是一個語意上的誤解,NOWnew的記者去詢問中華職棒聯盟紀錄組,根據報導希克的確沒辦法領獎座和防禦率王10萬元的獎金,但希克仍然是防禦率王。
其實我覺得這規定還是很怪,中職規定若未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領獎則獎金折半,這是為了提昇頒獎典禮的參與率,這樣的措施可以理解。但球員實在不應該因為遭註銷,而剝奪了領獎金與獎座的權利,或許中職可以思考修改這樣的規定,保障所有優秀球員領獎的權利。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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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還是需要保留吧.... 曾經投過的球不應該因為被註銷而中斷他所做過的事情 又不是船過水無痕 然後獎盃和獎金或許可以邀請他來台灣的時候順便在頒給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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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 換大咖的人物 中職又要換改制度咯
為什麼季中註銷就拿不到獎盃和獎金,這沒道理。 舉一個比較不好的例子,萬一今天是某球員拿到一個獎項,結果在季中「過世」,因而註銷了。 包準這個人的家屬或球迷會跑出來請命,然後聯盟又再以「誰誰誰條款」之名跑出來修改規定,然後媒體和球迷群起跑出來大讚聯盟從善如流什麼的。 不對啊!在事情發生之前就該去審慎思考了,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本來就應當廢除。你說註銷就取消在排行榜的位置,我都覺得比獲獎卻不能領獎還得合理。 我是希克,我就頒獎典禮飛回台灣大搖大擺的走進星光大道,然後上台領獎(雖然沒有獎盃),有本事叫保全來抓我。
註銷取消在排行榜的位置?那如果全壘打24支被註銷,要輪15支的第二名拿全壘打王嗎?XD
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