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最近中華棒協同意李明進和陳家偉在春聯出賽的訊息引起了不少爭論,也因此曹錦輝和謝佳賢兩位同樣有被假球案波及,但最後因為罪證不足並未被起訴的球員,能否在業餘甲組成棒比賽出賽,也引起了不少注意。

不過,這件事情其實連樓梯都還沒有響,兩個人回歸業餘純粹只是「假設」而已。傳言曹錦輝似乎有意到澳洲投石問路,而謝佳賢則據說在假球案塵埃落定後有日本球隊曾和他接觸,但最後在他個人對繼續打棒球意願不高下也沒有下文了。

對於誰能不能回業餘,我針對「個人」的部分並沒有意見,只不過不管是中華職棒或者是中華棒協,最好都能夠對假球案維持一個確定的標準,若球員跨越了某條界線,則終身不能再投入職棒或甲組成棒,這樣球員也才會有所適從。

但目前的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兩大組織對假球案看似用最高標準去面對,但謝佳賢這類罪證不足的也被開除,曾嘉敏則曾有人想讓他繼續打球,李明進和陳家偉則能夠繼續打球,靠的都是兩大組織高層開會或者自己做的決定,標準似乎總是有所浮動的。

標準的浮動會讓有打假球的球員心存僥倖,讓沒有打假球的球員無所適從,眼下雖然幾乎完全沒有社交生活的球員被推崇為不打假球的典範,但要正常人類完全沒有社交生活畢竟不是常態,國內兩大棒球組織,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夠對假球案的處理建立一個統一且不浮動的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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