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一則中學生綁架案的新聞,各大平面媒體或電子媒體大多以「烏龍綁架案」的方式處理,因為其手法及過程實在拙劣,不過該綁架案的新聞中有一段新聞描述,卻引起我的好奇:

七日回去

上面這截圖文字,是蘋果日報引用警察的說法,但看看聯合報所翻拍的綁架信,實際情況恐怕不是這麼一回事:

7541814-2952784 (1)

「要是你報警,你的兒子也是會回去,只是晚七天而已。」台灣習俗中的「頭七」,指的是人死後第七天靈魂會回家探視,因此這句話的意思,是威脅要殺他的兒子才是吧?

這樣的恐嚇信,實在沒有讓人覺得好笑的成份啊。

(陳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tt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