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果子電影近來因為「賽德克巴萊」商標事件而槁得焦頭爛額,目前也在「賽德克-巴萊」電影的官方部落格發表聲明,關於這件事情我想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很多人會把商標跟專利混淆,但是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站上,「商標」和「專利」是分屬兩個不同的欄位,而且事實上他們兩者在適用的法律上也不相同,商標有「商標法」、專利則有「專利法」。
這次的爭議,如果一開始大家都知道果子電影註冊的「商標」長這樣:
是專門為他們公司的新電影所設計的「片名標準字」,那或許許多的「誤會」就不會產生了。
但因為許多人誤會成:「賽德克˙巴萊」這個「名詞」變成電影公司的「專利」,而不僅是把上述的「片名標準字」做為商標,因此才會有這樣的爭議。
「賽德克」的確是族名,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裡面規定「相同於國父或國家元首之肖像或姓名者」和「有他人之肖像或著名之姓名、藝名、筆名、字號者。」和其他許多相關的事項是不得註冊為商標的,但這裡面並不包括「族名」。所以像是「阿美族」、「布農族」、「台灣人」、「客家妹」、「鄒族勇士」、「高砂勇士」都有人註冊為商標,「台灣人」還有好多公司或個人以不同的圖樣來做註冊。而像是近似馬英九總統的「馬應久」、「馬鷹久」、「馬英久」和「馬櫻酒」,抑或是讀音近似故總統蔣介石先生的「講介食」等商標,也都有人註冊。
以「台灣人」這個被很多公司、個人註冊的商標為例,他們註冊的商標分別是:
這三個商標雖然用字相同,但並不容易讓人產生混淆,所以都是可以註冊為商標的。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有人也要註冊「賽德克巴萊」,只要不是使用跟片名容易混淆的字體和圖樣,應該也是可以的。
而且,「賽德克˙巴萊」也並非族名,它的意思是「真正的人」,倘若要修法讓族名不能被註冊為商標,甚至像是「賽德克巴萊」這種商標中有包含族名的族語也都不能註冊商標,那恐怕不僅前面所述的一堆「阿美族」、「布農族」、「台灣人」的商標都不能用,連「鄒族勇士」、「勇敢的台灣人」、「新台灣人」、「科學台灣人」這些商標也都不能夠繼續用下去,這可能就有那麼點無限上綱了。
【註】本文所舉例之商標皆能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詢到,有興趣瞭解其實際圖樣文字的朋友,可透過「商標檢索系統」查詢。
※商標檢索系統網址: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index.jsp

ottocat這篇解釋得很清楚,加連結到好生活{果子電影「賽德克巴萊」商標事件正式聲明}網摘的編按囉。
非常清楚 感謝你的講解 因為自己是從事設計,我對於這件事情相當關注。也在網路上跟網友激辯。請借我貼在FB上
^^
當你看到高金跳出來講的案子,就知已不是在論是非了........這東西很純粹,既然講得那麼好聽,我就看到時後用這些名字謀利的是那些人,還有,高金那麼講專利,那叫他表弟的海角七號冷飲改個名好嗎?
[「賽德克.巴萊」商標註冊案的一些釐清]http://www.copyrightnote.org/eclqna/clqna.php?op=showcontent&id=315
雖然是申請圖樣商標,到時他們還是可以用圖樣相近來禁止其他『賽德克.巴萊』的商標審請 ... 我是滿肯定他們對自己商標的保護的,但是這個議題已經變成政治議題了 ... orz,雙贏變成了雙輸。
無奈。
說的很清楚!!希望看的人也清楚才不會讓有心人煽動...導演會拍這部片應該也是想把原住民的精神藉由電影傳達,沒有其它太多侵略性的動機。不過我跟我弟倒是會想去看一下什麼是賽德克巴萊..這對兩方都是好事吧?國片加油~
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