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根據今天蘋果日報的報導:「台北市南港高工學生為慶祝校慶,日前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將以『港工憤青反六輕』為議題舉辦創意遊行,不料教官竟約談張貼訊息的學生,恫嚇要以『鼓動學潮』查辦」。南港高工主任教官黃文田聲稱自己只是想嚇唬學生,這樣的做髮讓人彷彿回到了戒嚴時期。
事實上,所謂的「鼓動學潮」,仍然是台灣許多學校校規中的禁止事項。根據「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所做的《2010年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指標報告書》,在其所調查的65所「一般大專院校」(未含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57%的大學透過校規禁止學生參與集會遊行」,且「38%的學校的學校校規明文規定不能鼓動學潮」。在這個評鑑中學生權利最佳的前三名是中正大學、南華大學跟暨南大學,墊底前三名則是大同大學、義守大學、與華梵大學。
不在調查範圍內的技職體系學校,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校規規定「鼓動學潮或製造事端影響校園安全或學校安定者」得予退學,南開科技大學校規則規定「造謠生事,鼓動學潮者」得予退學。至於台灣技職體系龍頭的台灣科技大學,則沒有禁止「鼓動學潮」的相關校規。
高中部份,有禁止「鼓動學潮」規定的學校同樣不少,例如台中一中鼓動學潮者的處分就是「輔導轉學」;武陵中學則是「鼓動學潮或毆打師長者」處以「輔導轉學」處分,大概武陵中學認為「鼓動學潮」跟「毆打師長」同等級吧?順道一提,武陵的校規裡像是「攜帶凶器,製造爆裂物或凶器者」也是「輔導轉學」。
雖然近期甚少聽聞有因「鼓動學潮」而遭到學校處分的學生,但這些學校的校規如此的食古不化,實在是該好好檢討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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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黃文田大教官, 您的賣力演出又為軍人必須滾出校園一事奠下更深的基礎
滾出校園? 說不定更會以消滅霸凌為由進入中小學呢, 正義跟善良都回來了
我兒子在南港也曾因為曠課被教官刁難到拿肄業證書!!也許這些教官是真的該退出校園!!
會拿到肄業證書....想必你兒子曠課樹也有一定的程度吧....
曠課還有父母在那怪別人,難怪台灣的年輕人越來越爛
曠課... 你的兒子自己活該!!!
曠課本身就是不對的行為, 曠課數過多受到懲戒是理所當然。
想必您兒子是曠課超過一週才會落得肄業下場。
請不要隨媒體起舞... 在你罵人之前請你確定他是怎樣的人 黃教官是我這輩子遇過最好的教官,現在港工學生都為他抱屈 蘋果日報的扭曲跟誇張都是有名的,社會真正需要的新聞他不會報的... 這個新聞的真相民視報導的最好,若您沒有偏激的藍綠歧視的話,請去找來看
回9樓: 做人好不好與管理行為是兩碼子事,這是私法自治的範疇,除非有權更換校規,不然惡法亦法仍要遵守,高中大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父母交給學校並授權管理,合理範圍內,學校必須權衡個人行為對整體環境效應的良窳..作出最有利的決定,並提供救濟途徑,例如申訴,給予平反的權利... 在校內受約束並不代表校外言論必須被管制,畢竟還沒有傷害校譽行為發生,談得是公共政策,站在教官的角度,處理方式應以勸導為主,而非以法威嚇,處理方式顯有失當...如果這種作法是正確的?那麼就不用廢除刑法一百條了.
某人到底有沒有搞清楚事情真相? 去找個港工學生來問問 還是需要我弟解釋?(他是港工人) 港工學生基本上都是力挺教官的
小孩曠課,父母怪別人 教官辛苦囉
現在台灣就是有你這樣的人社會才會這麼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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