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興農牛隊在新球季推出了新隊規,那就是和三等親外的人士飲宴的話,都得報備球團,否則遭發現為如實報備的話,第一次犯規處罰款3萬元並接受檢查,第二次犯規就處以開除處分。
我覺得這個規定本身相當的有趣。
舉例來說,如果有牛隊球員的長輩比較長壽,那他的太祖父母就是四等親,要他如果要跟太祖父母吃飯,就得先報備。而像是表兄弟、堂兄弟,都算是四等親,但叔叔、伯伯、姑姑、阿姨、舅舅則算是三等親,所以倘若是叔叔帶自己剛出生不久的小兒子來找球員吃飯,則也算是要報備球團的情況。如果是像台東陽家這種棒球大家族,過年時要聚會吃飯,則肯定是要報備球團。
另外,像是現在還在念碩士的張泰山,或者是未來有可能會加盟牛隊的學生球員張耿豪,以後如果要跟學校的老師、同學中午吃個自助餐,或是邊吃飯邊討論報告的話,那也得跟球隊報備。正在談約的張耿豪,會不會因為牛隊這樣比一般軍隊還要嚴格的規定而卻步,也是未來可以觀察的方向。
話說回來,球員的女友肯定不屬於三等親以內,所以未來牛隊球員如果要和女友約會,也得跟球團報備,球員真的都如實報備的話,等於是自己將隱私完全攤在球團前。就一般的人性來說,要把所有這類的行程完全報告給自己服務的公司,恐怕在施行上會有一定的難度。
而且,在1996年爆發的那次職棒簽賭案,時報鷹隊的投手郭建成的親哥哥郭建材,本身就是涉嫌重大人士。這次的職棒簽賭案之所以一次可以拉起一大串,也是因為隊友一個拉一個,簽賭集團只要綁定一個白手套,跳過和球員飲宴仍有辦法將操縱球賽的手伸進職棒圈,這個新措施實際執行起來會否利大於弊,仍有待商榷。
牛隊的這個新措施饒富創意,但要確實執行的難度很高,就連想出這個措施的人都不見得能完整落實,恐怕最後會變成一項流於形式的制度吧?
- Jan 19 Tue 2010 18:04
興農牛新隊規:和三等親外人士飲宴未報備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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