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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說:「年輕人可在房價相對較便宜的台中買房子,就算搭高鐵到台北,上班通勤時間也不過1個小時。」
讓我們看看原報導:
目前高鐵定期票的票價是19,845元,若是雙薪家庭都在台北工作的話每個月不計其他通勤費,就要付出39,690的通勤費,這通勤費大概相當於貸700萬的20年房貸,每月需繳付的費用。
如果真的可以忍受那麼高的通勤費,而且同時也能夠在台中買房子,這台中的房子也算700萬好了,等於他們根本就能負擔得起買1400萬元的房子,那為什麼不在新北市買房就好,還得忍受每天超過1個小時以上的通勤時間呢?就算小家庭夫妻中只有一個人要通勤,那麼同樣也相當於能夠負擔1050萬的房子了,在新北同樣有能力能夠買房。
更何況,高鐵到台北雖然只要一個小時,但實際上的通勤時間不可能只有一個小時。就算真的住在烏日區、工作在台北車站附近,加上移動到車站以及等車的時間,保守估計至少每天也要一個半小時的通勤時間,若需要轉乘的話通勤時間就得拉得更長了。
簡單來說,駱先生提議往郊區或其他縣市買房,算是很合理的,但能把搭高鐵從台中到台北通勤列入選項的年輕人,其實在新北是買得起房的,在年輕人中可以算是高薪族了。我的確是有聽過以前沒有高鐵的時代,有朋友用飛機早上通勤去台北上班的,不過那也不過是偶一為之而已,真的要每天都這樣做,那還真的口袋要深一點才行啊!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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