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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我與友人K關於張泰山問題的對話,我用C代稱,而友人K則用K代稱:

K說:

張泰山這個新聞今天早上看到鄉民反應,我覺得奧會的確在踢皮球,但是,奧會提出的事實也沒說錯。反而是職棒聯盟在打嘴砲。昨天陳國儀不只一次表示,他們管不到職棒,他們也瞭解職棒也有禁藥規定,而且裡面沒有這種助孕劑。但是國際棒總判禁賽的球員,居然回國可以馬上在職棒比賽上場,這只證實了國際奧會懷疑你們棒球界(包括大聯盟、中職等等)愛吃禁藥,不是沒有道理。

就職棒聯盟而論,現有規章條例,沒有任何一條可以叫張泰山停賽,貿然叫他停賽,是違反張泰山的工作權。但那也反映了中職的藥檢規定,跟不上國際奧會的腳步。之前那麼多鄉民都在問,為什麼棒球會被踢出奧運,除了歐洲美洲的運動高層權力之爭以外,大聯盟一直不肯跟國際奧會配合禁藥管制一直是最大問題。現在張泰山這件事,本來國際棒總發文給中華棒協,上面註明是「機密confidential」,因為這件事情對IBAF形象、或者對他們重回奧運的努力,是負面的。結果棒協發了新聞稿公告周知,把事情鬧得更大。

簡單說,如果我們不在乎以後奧運有沒有棒球,自己打開心就好,那真的不用鳥什麼中華奧會、國際棒總。但如果我們認為,棒球回奧運是很重要的事,那麼最好中職趕快開始全面修改藥檢規定,嚴格執行。不能打折扣。如果有人認為,「他是因為生小孩才吃」,這個理由不成立,禁藥就是禁藥,奧會規定寫得很清楚,選手必須為自己負責,不管是什麼理由,不管知不知道那是禁藥,吃了被驗出來,就得禁賽。

也有人說,「如果奧會早一點做藥檢,中華隊就可以換人打」這個觀念也不正確。奧會的確沒有早做藥檢,一方面缺經費,一方面棒協也不配合。但奧會也說,國內檢測跟國際檢測一樣,早一點做藥檢,張泰山被檢出來的話,奧會一樣要跟國際奧會報告,張泰山一樣要被「國際賽」禁賽。沒有什麼檢出來可以再換人這種事。而以這次受檢的時間,中華隊也不可能以「他藥檢沒過」的理由換人。除非你用另外一個理由,比如受傷之類的,才可以在提出24人名單後換人,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

當然,也有鄉民提到,不打就不打,沒什麼了不起。這樣想也可以。那我們以後球員就不用想打亞運、奧運了。我們是要跟國際接軌,還是要閉關自守,那是我們的選擇。


C說:

張泰山這件事情,我並不同情他,不過,規定就是規定,要溯及既往或是拿本來沒有的規定去處罰張泰山,那我是完全不贊成的。至於奧運棒球比賽重要嗎?對中國或許很重要,但對台灣來說這種國際賽不見得有所謂「跟國際接軌」的作用。你今天任何組織都不應該拿本來就沒有的規定去處罰一個人,就這麼簡單。

至於張泰山的責任,他在國際賽被禁賽是他應得的,中華職棒的規章要修改也是之後,而且並不能溯及既往。其他媒體也有報導過,中華職棒已經研擬要修改他們的禁藥規定了。

K說:

張泰山他承認拿到了奧會發的小冊子,但看醫生的時候忘了帶去,這怎麼會沒有責任呢?何況這不是棒球隊第一次藥檢出事。我覺得問題在中職要不要修改藥檢規定,但現在讓他繼續打,其實就是讓這個問題更明顯。或者說棒球的形象更差。

C說:

當然要讓他繼續打,因為目前的規定就是如此,要修改規定也是因應之後的狀況。我覺得這東西道理很簡單,規定就在那裡,縱使規定不夠完備,你還是要照著規定走。修改規定是為了「以後」,而非要溯及既往。

K說:

是啊,站在職棒聯盟的立場,他們沒有任何法規禁止張泰山上場。陳國儀說他們瞭解職棒的規定,但在奧會的立場,他們必須指出,讓張泰山繼續打,對其他國家看待中華台北的禁藥管制,是非常負面的事。所以,每個單位都在踢皮球,各自用各自立場講話。都該打屁股

C說:

中華職棒在踢皮球嗎?我不這樣認為。如果他們的確想要修改規定了,那你就不能說他踢皮球。當然如果他們對此都沒有任何反應的話,那就是在踢皮球。

K說:

當然,就像你說的,打不打奧運,對棒球圈來說,不是很重要。那就算了。以後大家就不要再問棒球要不要回奧運了。你不能夠遵守遊戲規則,就不要下去玩。

我想要繼續問的是,中職知不知道他們的禁藥規定,跟國際奧會相比有很大的落差,如果知道,他們的想法是什麼?按照李文彬昨天的說法,助孕劑是「不重要」的禁藥,只要報備就可以,不像興奮劑這麼嚴重,一個聯盟的秘書長居然敢講出這種話,我非常難以相信整個聯盟對禁藥管制有正確認知。也許最需要上禁藥講習的是職棒、棒協相關人員。


C說:

助孕劑被列入禁藥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有說法說這反而對表現沒幫助?

K說:

我記得是說,助孕劑可以改變人體荷爾蒙激素的量。一個重要的原則是,國際奧會反禁藥組織的禁藥清單,不只是包括可以直接幫助選手表現的藥物,同時也包括可以幫助選手掩飾服用其他藥物的藥物。

比如說利尿劑,它其實沒有幫助選手加強表現的功能,但是如果有選手吃了什麼禁藥以後再吃利尿劑,可以幫助水分很快排出,導致藥檢查不出來,那麼利尿劑也就是禁藥的一種。凡是被WADA列入禁藥的,就是禁藥,沒有什麼「能不能幫助」「重不重要」的問題。

至於這種可洛米分到底有沒有幫助選手的作用,還是反而減低,老實說我不知道,那是很複雜的醫學問題。但這個藥物明明白白列在WADA禁藥清單上是事實。

C說:

張泰山在國際賽的懲處已經下來了。現在是官員為了「踢皮球」,所以想要把本來沒有規定的東西強加在他身上。這是另外一回事,我覺得不能搞混這兩件事情。

K說:

奧會從頭到尾就沒有說他們可以管到聯盟。他們只是說,我們覺得職棒繼續讓他上場是不適當的。是影響台灣國際形象的。至於講一堆什麼為什麼不去查大聯盟,為什麼不去查日本職棒......,這跟大聯盟有什麼關係啊,難道我們做錯事,可以去講為什麼不查別人專挑我們嗎?國際棒總也管不到職棒聯盟,他們心知肚明。

C說:

國際棒總可是說希望能夠協調讓張泰山在中華職棒也禁賽耶!光這點就已經罪大惡極了。職棒球員並沒有在國際賽出賽的義務,也並非歸國際棒總管轄,職棒的規定有瑕疵是一回事,但是他身為職棒球員在職棒聯盟內打球,照著聯盟的規章走,這完全沒有問題。

真的認為有問題,他可以建議職棒聯盟修改規章,「未來」有球員有同樣狀況可以適用。而不是「建議」現在立即禁賽張泰山,這完全只是為了自己組織的利益而已。他管不管得著是一回事,但是他既然敢這麼建議,被罵到臭頭也只是剛好而已。

K說:

如果聯盟認為,讓旗下球員去打國際賽或者奧運,只是對國際棒總有幫助,聯盟本身是吃力不討好,那可以選擇不要讓選手被徵召打國家隊。那你看聯盟會不會被罵到臭頭,一樣也會被罵到臭頭的。

C說:

事實上職棒聯盟又不是沒這樣說過,好像也沒被罵到臭頭。

K說:

事實是,挺中華隊的球迷,遠比挺聯盟或者單一球隊的球迷多,聯盟是一直希望靠國際賽、中華隊,來提昇聯盟本身票房跟人氣的。


C說:

緣木求魚,這是不正確的方向。2001年或許讓他們嚐到甜頭了,問題是亞運金牌也沒用,事實證明,只有在台灣的比賽(包含國際賽)打得好才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問題亞奧會的棒球賽根本完全不可能在台灣辦,2006年經典賽南韓打得夠好吧?對他們國內的職棒票房的正向影響在哪呢?我覺得南韓跟台灣是很像的國家,可以借鏡。

K說:

我可以瞭解你說的法源、法制、不溯既往這些原則。我也希望都是法制做事。但中華職棒聯盟20年來有什麼事情是法制做事嗎?


C說:

但這不代表這次就可以不照法制走。

K說: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2000年台灣舉重選手就因為禁藥被罰了。聯盟、棒協都沒有把禁藥管制當一回事,已經八年了。這是我為什麼覺得中職應該加快腳步,而不是「等下一次領隊會議再修」「修了再查」。你拖久了,就沒用了。


C說:

是啊!那是屬於職棒聯盟要改善的。但還是跟國際棒總和中華奧會這次的講話有問題無關。如果我沒槁錯的話,國際棒總跟中華奧會從8月13日以來,沒有任何人做過類似的建議。至少是完全沒有見諸媒體的。

K說:

我想他們沒有想到中職跟奧會藥檢標準不同吧?


C說:

這才真的有問題吧?事實上世界各職棒聯盟的藥檢規定都不太相同,我不認為他們會不知道這個常識。他們真的想要處理禁藥問題,不應該是用指導的方式,說你來配合我們的規定。而應該是要跟各職棒聯盟協調,說明為什麼應該列入,讓該職棒聯盟接受,是「合作」而非「命令」。

K說:

國際棒總希望台灣、日本韓國的職棒聯盟一起坐下來討論統一的禁藥規範。但這只是提議。並沒有確定,也沒有獲得任何一方聯盟的首肯。

C說:

他們過去都沒有積極的去做這些事情,現在是該加快腳步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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