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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本日針對曾嘉敏是否能夠登錄在新球季的球員名單中做出裁定,最終的答案是:不能!。

中華職棒做出此裁定的原因是因為曾嘉敏出現在起訴書中的放水陳述,而曾嘉敏也曾經坦承自己放水,因此被檢察官職權不起訴的他,確定無法出現在新球季的中華職棒。

兄弟象隊領隊楊愛華則表示,他們尊重聯盟所做的裁定。由於登錄資格被註銷後,已經無法繼續在中華職棒出賽,曾嘉敏已打包準備離開兄弟象隊。中華職棒因假球案離開職棒的球員,確定再多曾嘉敏一名。

中華職棒完整聲明如下:

◎【聯盟撤銷兄弟球員曾嘉敏註冊資格聲明】

【03/02台北】針對兄弟球團2月23日向本聯盟提出2010年球季球團(職)球員之註冊申請,經審查99年2月10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98年度偵第30549號、第32823號、第34285號,99年度偵第5153號)中,詳述球員曾嘉敏涉及放水球事件,並於調查局詢問及板橋地檢署偵查時,均坦承不諱,事證明確,故撤銷所屬球員曾嘉敏之註冊申請。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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