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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穎
前兄弟象隊總教練中込伸涉及的中華職棒簽賭放水案今天下午宣判,中込伸被判刑1年8個月,緩刑4年,得易科罰金180萬元。
此案仍可上訴。
中華職棒自1996年首次爆發打假球後,目前尚未有教練或球員因打假球入獄服刑。
這次中込伸被判的刑跟黑鷹事件裡被判第二重的球員卓琨原一樣,都是1年8個月,緩刑4年。黑鷹事件裡面被判刑最重的是郭建成的1年10個月,緩刑5年。
中華職棒目前還沒有前球員或教練因為假球案入獄服刑,倒是有像是洋將羅偉因為殺人在多明尼加坐過牢的例子。
台灣球員入獄最久的可能是前中油棒球隊的20名球員,他們在1950年代因為白色恐怖被懷疑私通匪諜遭到誣陷入獄,拍攝許多早期棒球攝影作品聞名的陳嚴川就被關了5年8個月。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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