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La new熊隊投手許文雄,日前在高雄那瑪夏山區因盜伐牛樟木而被捕,違反森林法遭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森林法第52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許文雄盜取牛樟木的那瑪夏山區,正是他故鄉的所在地。
離這名前職棒投手2010年2月因涉及假球案遭板橋地檢署緩起訴,算起來差一個月就滿三年,而他當初被緩起訴的期間正好就是三年。這也意謂,許文雄應該會成為繼酒駕的陳元甲與辱警的朱鴻森後,第三位因違法而遭撤銷緩起訴的前職棒球員。
2010年La new熊隊曾經在外野放上「恥」字廣告看板,當時便是用了許文雄的投球剪影,如今他因違反森林法而被逮捕,再度成了負面教材。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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