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篇關於球員工會的報導,讓人覺得看了很無奈:

「當時球員工會曾經提出4點要求,包括球員保險、選訓與組訓期間應邀請球員工會代表出席、集訓與比賽期間應有球員工會代表協助球員處理權益問題,賽事收益透明化。

中華職棒這次有5名球員因為兵役列管,以「徵召」的名義參加亞運中華隊。趙子維說,體育署方面表達,徵召、邀請的名義不同,因此球員工會年初提出的4點建議,暫時擱置。」

一樣都是參與國家隊,一些球員們原本該有的權益,難道得因此而不給嗎?這會讓人覺得有些莫名。

本土球員與旅外球員報到時間不同也是一樣,旅外球員即便受列管,也可以因為各種理由申請延後報到,但中職球團方試圖想要幫球員申請,光在喊話階段就直接被打回票,差別待遇相當的明顯。

民間與民間,或者官方與民間,台灣的棒球相關單位之間或許真有不合,但做法這麼粗糙實在也讓人難過。唉。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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