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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穎

預定三月前往日本獨立聯盟四國島聯盟plus高知鬥犬隊報到的旅外球員蔣智賢,日前提出旅外球員應該不用參加中華職棒選秀會的想法。其實旅外球員免選秀的想法過去就曾有人提出,像是王建民在2010年底就曾填寫過中職的選秀意向書,意在突顯在國外已是自由球員的他,若要返台加盟中職還得投入選秀的不合理之處。

王建民的案例中職已經祭出「優秀旅外球員條款」處理,這個被暱稱為「郭泓志條款」的特別規則,讓統一7-ELEVEn獅可以在常務理事會認定郭泓志為優秀旅外球員的情況下,放棄三輪的選秀權直接與郭泓志簽約。王建民當然也是「優秀旅外球員條款」裡的「優秀旅外球員」,但很遺憾地是像蔣智賢這樣的旅美球員,雖然曾經上過3A,但未曾上過大聯盟且近年來在小聯盟浮沉,即便「優秀旅外球員條款」擴大適用範圍,應該也不會有球隊想犧牲整整三輪的選秀權簽他。

那麼,如同蔣智賢所建議的,直接開放旅外球員不需參與中職選秀,可行嗎?個人認為萬萬不可行。「優秀旅外球員條款」已經是大大開了旅外球員加盟中職的大門,若是旅外球員未來都可以直接不用選秀,那麼中職各隊的實力很可能完全由銀彈決定。參照過去的案例,即便是不可能被認定為優秀旅外球員的旅外球員,投入中職後許多人往往仍能成為中職球隊的先發主力甚至明星球員,倘若沒有選秀的關卡把關,這些球員可能都會流向單一隊伍,讓中職各隊的實力產生嚴重失衡,若此情況發生極可能造成球迷的流失。

事實上,不同職棒聯盟對自由球員的認定原本就不同,在海外的職棒聯盟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跟在中華職棒聯盟原本就毫無關係。這狀況在日本、韓國職棒也是相同的,除了2011年韓國職棒曾經特案讓朴贊浩加盟韓華鷹外,其他旅外球員要返國加盟仍得參與選秀會。曾在2007年加盟過中華職棒La new熊隊的日本球員鈴木誠,雖然曾有六年的美國職棒大聯盟經歷,且拿下過16場勝投,但當年返日加盟日本職棒時,仍得參與日職選秀。

中華職棒聯盟新會長吳志揚上任後,對台灣職棒的發展有許多想法,這些想法都有待他任內一一落實。而在旅外球員部分,比起大開旅外球員不需參加選秀的方便之門,吳會長應該積極推動旅外球員參與選秀的簽約金正常化。目前旅外球員參與中職選秀是不得領簽約金的,這個規定實在不合時宜,若要讓旅外球員仍受選秀約束,那麼讓他們跟其他參與選秀的球員一樣能領簽約金,才能讓選秀真正公平,相信也能夠讓旅外球員更願意投入中職選秀。

※本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開放旅外免選秀 萬萬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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