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中華職棒新球季還未開打,被戲稱為「真‧季後賽」的檢調約談動作率先展開,而這次被板檢約談的對象,竟然是統一獅隊的總教練「飛總」呂文生。檢調認為,呂文生的妻子謝馥鈺和簽賭站組頭「珠姐」楊秀珍熟識,涉嫌把球隊的先發資訊、球員受傷情況等半公開的資訊洩漏給「珠姐」,以利她開出更為精準的賭盤,兩夫妻可能涉及背信等罪嫌。

「珠姐」這個名字或許很多球迷會有點印象,因為在2009年球季後爆發的簽賭放水案中,「珠姐」這個名字就曾經出現在起訴書裡也曾見諸媒體報導。根據當時板檢起訴書的內容,「雨刷」蔡政宜證述,他在2006年與余則彬開始運作打放水球時,其中一名組頭「火哥」就有參與,負責和「珠姐」買牌下注簽賭。另外檢方也直指蔡政宜會和余則彬、莊侑霖等操控兄弟象隊打假球的成員認識,是透過簽賭集團成員吳明欽、「火哥」和「珠姐」的介紹。

這位「珠姐」再度出現在媒體版面上,則是2012年總統大選前因為涉嫌開設總統大選賭盤被板檢查獲,在1月4日依賭博、妨害投票等罪嫌被聲押禁見獲准。雖然檢方指出「珠姐」是屏東潮洲地區的大組頭,但這在當時總統大選選前的激烈選戰紛圍下,只成了一則小小的社會新聞,雖然選後「珠姐」集團對總統大選各候選人得票數預測神準的消息曝光,但也沒有引起太大的關注。直到這次「珠姐」與呂文生的妻子有所聯繫的消息曝光,才讓球迷與社會大眾注意到這號人物。

板橋地檢署的新聞稿指出,去年中板檢接獲線報指出中華職棒的某支球隊涉及違法,經過半年以上的蒐證後發現呂文生和她的妻子涉嫌把球隊的「球員近況、出賽資訊及調度」等資訊透露給「珠姐」,涉及背信等罪嫌。背信罪指的事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過去許多牽涉到職棒簽賭放水案的人士,除了被以賭博、詐欺等罪嫌起訴外,大多也會被以背信的罪嫌起訴。

若呂文生真的透過妻子洩漏球隊內部情資給「珠姐」,以利其開出準確的賭盤讓分與賠率,甚至因此而有不法所得,除了被以背信罪起訴與總教練飯碗會不保外,還可能涉及去年初修正後大幅度提高罰則的「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根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結夥三人以上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也就是若呂文生被起訴,而且被認定是「結夥三人」以上犯此罪,最高可能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不但職棒生涯的薪資所得要全部吐出來,還有可能面臨漫長的牢獄生涯。

韓國職業排球日前爆發假球案,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才說要「引以為鑑」,沒想到中華職棒馬上就有教練捲進職棒簽賭案的陰霾中,而且涉案的還是形象相當良好,被球員稱為「最好總教練」的呂文生。呂文生這位四度帶領統一獅隊奪冠的總教練,是否能全身而退繼續帶領球隊爭冠?後續會不會還有其他球員、教練捲入此案?將牽動著中華職棒與台灣棒運的未來發展。

※本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呂文生捲進假球案 面臨最高十年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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