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今年因為郭泓志而通過了「優秀旅外球員條款」,許銘傑跟林威助兩人向中職徵詢能否透過此條款加盟中職,結果得到的答案是兩人不符合標準,要投入新人選秀會才能加盟中華職棒。

許銘傑在自己的臉書頁面上,這麼寫道:「為什麼會有此的差異了!所謂的資格的基準是什麼呢?如果參加了選秀我是不是成了選秀年齡最大的選手嗎?心情很複雜!」許銘傑所質疑的「資格的基準」,正是「優秀旅外球員條款」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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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傑。(HsuehCC BY-NC 3.0授權)

其實中華職棒原本的選秀制度相當的簡單明瞭,只要是沒有打過中華職棒的本土球員,要加盟中職就必須參加選秀。今年新增的「優秀旅外球員條款」,反而是一種制度上的倒退,因為它甚至沒有規定達成什麼標準才是「優秀旅外球員」,而是透過常務理事會開會決定,每一個球員都變成一個獨立的個案,能不能特案加盟單憑常務理事們的想法,也難怪旅日多年的許銘傑會對此制度有所疑惑了。

中華職棒過去的風格相當的人治,選秀制度已經是中華職棒發展相當早也發展的很良好的一項制度,實在沒有必要再去搞什麼「優秀旅外球員條款」。旅外球員要選擇長年在外頭闖蕩是他們個人的選擇,但若是未曾打過中華職棒的球員想打中職,一律得參加選秀,不是非常的公平嗎?

但說真的,不管「優秀旅外球員條款」有沒有檢討的必要,許銘傑要加盟中華職棒,本來就不應該參加選秀!許銘傑在1998年到1999年曾經加盟台灣大聯盟台中金剛隊,台灣大聯盟與中華職棒聯盟既然已經合併,早就已經打過台灣大聯盟的許銘傑,為什麼還需要再參加一次中華職棒選秀呢?

中華職棒應該讓目前無合約狀態,而且已經打過台灣大聯盟的許銘傑,自己選擇未來想加盟的球隊才是。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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