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將推動讓渡制度修訂 保障球員權益

興農牛球團讓渡郭勇志選手之時限,已於今(六)日下午截止,因未受其他球團網羅,在現行制度下,郭勇志必須等待一年過後才得重返中職,且只能回到原本所屬之興農牛球團。此一規定嚴重侵害球員權益,球員工會近日將發函聯盟,提請修訂制度。

興農牛球團表示,將支付郭勇志薪水直至今年年底,對於球團尊重合約、依約保障球員權利的態度,工會給予高度肯定。而在一年一簽之合約權利、義務皆屢行完畢後,明年起郭勇志無約在身,聯盟卻以規章限制球員加盟其他球團的選擇權,這明顯違反了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的精神。

讓渡制度中「回歸原球團」的規定,不僅侵害球員權益,日後其他球團陣容若有欠缺,亦將受限而無法補強;讓渡球員之球團,也易遭球迷誤解招來罵名,無辜承擔「制度之惡」。既然此一限制,對球員、球團乃至整個中華職棒聯盟而言,均未蒙其利反受其害,廢除陋規是理所當然。

今年是中華職棒第二十年,然現行的許多規定已不合時宜,此次暴露之讓渡制度問題,實為冰山一角,球員工會認為聯盟規章確有通盤檢討之必要。亦不妨參照美、日兩職棒興盛國家之典章,納入運動產業經營的先進思惟。

職棒為帶動一國棒運之火車頭,唯有職棒制度朝向健全發展,才能促使基層球員以我國職棒作為生涯願景,從而帶動台灣整體棒運向上提升。今後球員工會將努力與聯盟溝通,從讓渡制度變革開始,務求保障球員權益,如此能吸引更多好手投身中華職棒,以精彩球賽吸引廣大球迷進場,聯盟、球團自是多得其惠,整體產業也才能走入正循環。

台北市職業棒球員 職業工會 2009.7.6

【本文為球員工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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