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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穎
29日被檢方約談的李濠任、買嘉瑞、郭一峰、黃正偉、朱鴻森等五人,最後皆被裁定交保。
交保金額如下:
姓名 交保金額
李濠任 20萬
買嘉瑞 15萬
郭一峰 15萬
黃正偉 15萬
朱鴻森 10萬
由於兄弟象隊與中華職棒聯盟並未派出律師,因此協助這五位球員的律師為球員工會的律師。至於外傳再遭約談的吳保賢,後證實是誤傳,吳保賢僅是去拿回前一天留在現場的手機與鑰匙。
按照過去中華職棒針對職棒簽賭案的處理原則:「遭約談後需交保者,立即處以禁賽停薪之處份。」但過去何紀賢等人,曾被以「高道德標準」為由,交保後即逕行開除,並且宣佈永不錄用。何紀賢後雖被判決無罪,但亦無法重返職棒球壇。
基本上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3條,針對未經聲請羈押的被告,檢察官應即將被告釋放,但若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等,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因此,這次的交保,即是由檢察官基於其裁量權所做的決定。
現在比較讓人擔心的是,兄弟象隊是否會因多人牽涉進此案,因此決定解散?而在這樣的打擊之後,中華職棒大聯盟能否繼續走下去?這些問題的答案,相信近日內應該都會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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