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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聯合新聞網寫了這麼一篇文字「旅外加盟不該特案 王建民也不例外」。

其實我一直認為旅外球員要加盟中職,最簡單的方是就是通通經過選秀,但需要廢除旅外球員不得領簽約金的條款即可。但若是要為旅外球員開大門,用特案的方式標準真的太過浮動了,還是直接設定什麼樣層級的球員可以適用,未來比較不會有爭議產生。

也不過才沒多少年以前,台灣球界對球員旅外的態度並不正面,甚至曾有要限制一定簽約金以下球員出國、旅外球員回國後十年內不予錄用,或一定簽約金以下球員出國回國後不予錄用的的意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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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網羅郭泓志,中職特別制訂了特案加盟機制。(圖片來源:痞客邦運動邦

結果現在呢?旅外回歸球員已經成了中華職棒的中流砥柱,不管當初是用多少簽約金的價碼出國,只要能夠爬到一定層級而且回國時沒有太嚴重的傷勢,幾乎都能夠在中華職棒先發,有些旅外還是球隊的超級吸票機。過去一大堆限制球員旅外的意見,現在好像完全沒有人再提了,反而是要開大門歡迎旅外球員回歸。

其實我還是很期待未來有一天,台灣球員能夠在有高額簽約金的情況下仍願意選擇中職,因為那代表中華職棒的經營不錯,也願意出高簽約金把人留下來,也代表中職的養成體系讓球員有信心,認為自己未來在成長後仍有旅外的機會。這個日子哪一天會來到呢?以球迷的立場來說,當然是越快越好了。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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