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有一種聲音是反對同性婚姻的,有的人說我們應該尊重包容這種聲音,不過我認為正好相反,我們應該告訴他們:這樣的反對是侵犯他人自由的,這樣的反對是歧視他人的,不應該被接受。

台灣每年都會舉辦一次亞洲最大的同志遊行,而根據102年4月的民調,有49%的民眾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遠超過不贊成的29%,證明了我們這個社會越來越能夠尊重與包容不同的族群。

但是有少數的團體對同志朋友們合法結婚這件事情特別不友善,每次有相關的議題都會跳出來抗議,我實在很難說服自己,必須尊重與包容這樣歧視與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事實上,同志朋友爭取結婚的權利,跟你我一樣,都只是想跟身邊的伴侶發展一段更長久而穩固的關係,並且在法律上也能夠成為對方的親屬。如果今天剝奪一對異性戀戀人的結婚權利是合理的,那麼禁止同性戀戀人結婚也會是合理的,但我想只要能設身處地為與你不同族群的人著想,你自然會知道這是對他們的權利多大的侵害。

我支持同性婚姻,因為保障異性戀與同性戀者的結婚權益,是最最最基本的。希望你也能理解與尊重,與你不同性向的人的基本權益,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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