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中華職棒今年季中選秀的球員契約完成期限到昨日截止,有部分球員仍未與選進他們的球團簽約,除了少數仍在服役的球員議約期尚未啟動外,各球團已喪失對這些球員的議約權。這些球員中選秀順位最高的,是統一7-ELEVEn獅在選秀第二輪第六順位選進的右投手宋家豪,獅隊領隊蘇泰安也罕見地對未簽下宋家豪砲火猛烈,認為球團已仁至義盡,甚至建議該對這類球員祭出限制條款。

統一獅因為沒有設置球探部門,在今年中職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選秀會進行之前,一般預料會因情報來源不足屈居劣勢。不過他們在選秀前三輪選進了林子崴、宋家豪與鄭鎧文,算是選得還不錯,只是沒想到最後他們卻沒有簽下選秀第二輪選進的宋家豪,讓原本選得還不錯的這次選秀因此大大扣分。

宋家豪之所以沒有和統一獅簽下合約,推測原因有二:其一是統一獅所開出的簽約條件他並不滿意;其二是在選秀後有日本職棒球隊對其感興趣。據悉獅隊開出的簽約條件,是簽約金加上激勵獎金總和500萬元,這樣的簽約條件高低與否見仁見智,但很明顯未能打動宋家豪,否則最後他也不會選擇不與獅隊簽下合約。

日職球隊對宋家豪感興趣或許動搖了宋家豪加盟中職的意願,但若獅隊開出更好一點的簽約條件,即便價碼略低於日職,相信曾在台南市南英商工就讀的宋家豪,應該仍有機會點頭簽下合約。不過獅隊很早就透露宋家豪的簽約金因為順位的緣故不會超過第一指名的林子崴,那麼宋家豪最後會因為個人生涯規劃的緣故不加盟獅隊,並不讓人感到意外。

在未能簽下宋家豪後,獅隊領隊蘇泰安建議,未來若球員在選秀中被選中,之後又跑去加盟外國球隊,想要回中職得等兩三年後才能報名選秀。這樣的限制條款實在是沒什麼道理,因為球員參加選秀本來就只是在尋求加盟中職球隊的機會,球隊選進球員後僅是獲得議約權,球員並沒有加盟的義務。

球員與球團議約,比較像是一樁單純的買賣,雙方議約不成也不過就是買賣的生意沒做成而已,和仁義恐怕沒有太大的關係,更不需要因為球員之後旅外而增加限制條款。宋家豪在議約期限內並未與外國球隊簽約,獅隊大有機會提出更好的條件打動他,雙方談約破局宋家豪要加盟中職也得付出再等一年才能報名中職選秀的代價,目前中職的選秀規則已足以應對這類狀況,不需要再去更動規則。

平心而論,國內職棒球隊對頂尖業餘球員的吸引力的確不如國外球隊。究其原因,除了職棒環境的健全度有差異,以及頂級球員的薪資天花板不如美日外,新秀簽約金長期有「蔡仲南上限」,可能才是影響頂尖業餘新秀加盟中職意願的主因。

自2002年蔡仲南以600萬元的簽約金加盟興農牛之後,十多年來中職沒有任何新秀的簽約金能夠突破此數。按照目前的匯率,600萬元新台幣相當於18餘萬美元以及2200萬日圓,美日職棒球隊要開超過此數的簽約金並不難,也難怪若有旅外機會球員大多趨之若鶩。中職想要留住頂尖業餘球員,還是先想辦法把新秀簽約金衝破所謂的「蔡仲南上限」吧!

※本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宋家豪不入獅隊 只是生意非關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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