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文:陳穎

先看一篇報導:楊清瓏提議:季中辦選秀

我對季中辦選秀選秀沒意見,只要一年維持一次選秀,中職大可配合學制把選秀挪到季中。

我對以下這段意見比較大:

洪一中建議,高中畢業後是球員成長黃金時期,上大學後除非自主性高,否則很容易荒廢球技,高中畢業打職棒應是理想選擇。球員免役後,中華職棒勢必面臨美日職棒挖角的強力競爭,中職應立下1個門檻,「簽約金不滿40萬美元的球員,離開美日職棒後,幾年內不得打中華職棒。」他表示,這是為球員好,簽約金不高的高中球員,被認定資質一般,到國外後較不會受到細心照顧和教導,可能因此縮短棒球生命。

球員出身的洪一中做出限縮球員權利,甚至可能涉及就業歧視的建議,個人實在覺得並不恰當。

而且比較現實的是,台灣的養成體系與對選手的保護措施,的確仍是不如外國的。更不用說,中華職棒至今最高的簽約金仍只有20萬美元左右,這也是國內球員陸續往外跑的原因之一。如果國內職棒能夠提供跟國外相當或者略低的簽約金,相信會留在國內的球員是會比較高的。

目前的中華職棒對高中畢業球員的吸引力不足,張耿豪打職棒都已經進入第三年了,全聯盟竟然還沒有人比他更年輕,中職未來要吸引高卒球員打職棒,恐怕不是祭出罰則就有用的。

●延伸閱讀:從韓國職棒新人成榮勳談起...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洪一中 旅外條款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ottocat 的頭像
    ottocat

    OttoCat棒球新聞雜記

    ott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