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林津平、許志華、陳嘉宏、蔣智聰四名球員,因為涉及職棒簽賭放水案被判處勞動役,因此到高雄縣茂林鄉的多納國小教球,引起了不小爭議。

原住民部落的小朋友也許要靠外界的資金挹注才有辦法有比較完整的裝備打棒球,但是由曾經放水的球員呼籲民眾捐助這些原民部落,本身就已經有點怪怪的了,讓曾經放水的球員去教球,更是引人質疑。

而且更讓人覺得諷刺的是,林津平、許志華、陳嘉宏、蔣智聰這四名球員,剛巧也曾經受教於上一代打假球的球員楊章鑫。我相信楊章鑫並沒有教這幾個球員打假球,但放水球員教出來的球員後來也放水,總是會讓人有假球一代代「傳承」的錯覺。

第一批打假球的球員、教練,因為一開始學生球界並沒有禁止他們到基層教球,後來被判刑後棒球界也認為這是台灣初次發生假球案,因此只要緩刑期滿就可以在比賽中正式登錄。而且,由於各校對於球隊戰績的要求,經常有曾打假球的球員以「黑牌」教練的身份,繼續在基層棒球活動。

曾經被打假球的球員教導的年輕球員是不是會和假球沾上邊,還是得看個人的道德良知,與他們被誰教導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不過,打假球的球員就算不能打職棒,在基層棒球一樣可以謀到教練職,這是否也讓球員在打假球時更無「後顧之憂」呢?要杜絕打假球,讓這些球員繼續到基層球界去任教,絕對不是正面的事情。

「冠軍」之外,有更多事情是更重要的,只是台灣的棒球界普遍還無法明白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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