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路上流傳一份呂文生委任律師的完整聲明,為呂文生重回棒球界請命,也得到不少正面的迴響。

不過, 在看該份聲明之前,我會建議大家看沒有任何註解的緩起訴書,我節錄重點部份給大家:

「呂文生明知黃德銘以『臺灣職棒比賽結果為賭博標的下注簽賭』(下稱:球板),且黃德銘向渠等取得統一獅在新北市立新莊棒球場等球賽出賽時之球員身體狀況、投手輪值、打擊及守備位置、投手是否採『雙先發』等球隊資訊,係供黃德銘提昇球板下注精準度以獲取彩金之用」

「呂文生及謝馥鈺竟共同意圖為黃德銘之不法利益,並基於幫助黃德銘個人賭博之犯意聯絡,自99年6、7月間起至100年11月26日止,由謝馥鈺受黃德銘之託,多次以電話向呂文生詢問以取得上開球隊資訊後,再由謝馥鈺將上開球隊資訊洩漏予黃德銘,供黃德銘球板下注簽賭使用,或由謝馥鈺與黃德銘直接討論球板之賠率、讓分情形及應簽注之方向」

「上揭事實,業據被告呂文生、謝馥鈺及黃德銘等3人於調查及偵訊時均坦承不諱」

「證人即同案被告黃德銘於偵訊時具結後證稱:被告呂文生及謝馥鈺均知悉伊向被告謝馥鈺取得統一獅球隊資訊,係供伊球板簽賭之用,因被告呂文生有時人在球場、工作繁忙,但被告呂文生知悉伊找被告謝馥鈺探詢較好找,伊雖非每場但幾乎統一獅出賽時,均與被告謝馥鈺聯繫以獲取統一獅球隊資訊等語」

「本案復未查得任何積極事證,足認被告呂文生有圖得任何一己私利,及對賽事公平有何妨害之事實」

簡單的說,單從這份緩起訴來看,呂文生於接受偵訊時坦承,他明知黃德銘要簽賭中職,仍曾多次透過妻子提供黃德銘球隊資訊以供其提高簽賭時下注之精準度。不想看長篇大論的球迷只要知道這點就夠了,至於做這這件事情的人該不該重回棒球界?我認為完全不該,你呢?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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