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制度實施幾年之後,今年是出現首位透過自由球員制度轉隊的球員機會相當濃的一年,不過各家球團大多表示要等到年後才會與宣告執行自由球員權利的球員洽談,原因就出在年後原本的2.5倍年薪的轉隊費將減半為1.25倍年薪。以林智勝為例,轉隊費就是1290萬與645萬的差別。

轉隊費雖然能給被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一定的補償,但中職從執行自由球員制度以來一直都沒有自由球員轉隊成功過,其原因之一便是因為轉隊費的門檻大大有利自由球員的原球隊。由於轉隊費同時也限縮了其他球隊對於自由球員可能的投資金額,因此中華職棒球員工會會長胡金龍早前便曾表示希望能夠廢除自由球員轉隊需要給付轉隊費給原球隊的制度。



美職針對被挖自由球員球隊是以選秀權做補償,韓職自由球員的轉隊補償最高可達3倍年薪,還比中職年前的轉隊補償倍率還要高,而日本職棒的自由球員轉隊補償最高則是0.8倍年薪,遠比台灣的補償倍數還低。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美、日、韓等國的職棒,若自由球員被挖角到海外去,原球隊都是無法獲得任何補償的。

美職球隊的選秀權補償自然無法及於他隊,但韓職跟日職的轉隊費補償為什麼也不能及於他國?熟悉韓職的YC. Red認為:「國內轉隊費跟補償選手,主要是平衡弱隊拿到錢去做補強。」補償的概念是平衡國內各球團的戰力,因此海外球隊的挖角不適用相關補償很正常。而熟悉日職的李承曄博士則認為,日職之所以針對被挖角的自由球員無法向MLB要求補償,其原因在於:「沒辦法跟MLB球團要到補償。」入札球員的競標是因為日職球隊本身還有球員合約,但自由球員本身是自由身,日職本身就拿不出立場與MLB要求補償了。

雖然中職規章並未明文規定,不過早前中職曾經表示若球員是轉隊到海外球隊,不但需要收取轉隊費,而且轉隊費在年後還不能折半。這麼「硬」的規定,對選手轉隊到海外球隊來說,是更大的阻礙。但若本身已經是無合約狀態的自由球員,中職是否真的收得到海外球隊的轉隊費補償?而且還是未見於規章的全額轉隊費,或許等到中職有第一位轉隊到海外的球員後便能見分曉。

不管如何,以中職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以後,至今無人能夠轉隊的態勢來看,目前最高2.5倍年薪的轉隊費,對中職來說應該真的是太高了。中職應該考慮修改規章,不管是要調降或取消補償皆可,讓自由球員制度,真正的達到「自由」吧。

(陳穎)

※延伸閱讀:
韓職簽林智勝 轉隊費1290萬卡卡@2015/12/24 自由時報
為簽自由球員而丟掉首輪選秀權,划算嗎?@陳重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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