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我深深覺得中華職棒聯盟處理的不夠好,林智勝這次的事件,聯盟要禁賽幾場其實都是合理的,甚至禁賽100場也不為過,但是聯盟的聲明將「部落格發言」、「裁判是否挑釁」等旁支的東西全部扯在一起,反而會讓人對聯盟有不好的觀感,許多球迷也是因此而被激怒的。事情回到單純一點的地方,就是針對林智勝攻擊一壘審所以做怎樣的處份,聯盟完全站得住腳,也不容易給人不當聯想。
我想起過去兄弟象隊也曾經有過一次攻擊事件,當然那次不是在球場內也不是攻擊裁判,不過那次的被害人傷勢更嚴重,還有骨折的現象。而那次兄弟象隊是怎麼處份的?扣一個月薪水外加禁賽一個月,聯盟針對林智勝這個案例,參考這個處份再往上加完全合理,只是處理的方式手法之粗糙讓人很感到遺憾就是了。
話說回來,1993年也有一次毆打裁判的事件,那次是味全龍隊涉及圍毆外籍裁判李普希,當時的禁賽場次並不多,也不是這裡想要探討的重點。我注意到的是當年中華職棒聯盟針對這次暴力事件,最後做出來的結論是這樣的:「處理這次教練、球員毆打裁判事件,沒有一套明確規則、程序可循,因此將參考美國大聯盟對此類事件的處理原則著手研究,訂定一套適用於我國職棒防止球場暴力的辦法。」(1993/8/24民生報)
15年過去了,聯盟此次在官方聲明中又是怎麼說的呢?請看:「聯盟亦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看來聯盟的規章體制,這15年來雖然完備不少,但仍有不少疏漏之處就是了。
●延伸閱讀:
◎無限期「停賽」的必要性?—從聯盟聲明看起@碩士論文侵略計畫
◎君子不怒自威,不需要擺官威,更不需要殺威@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對中職聯盟判決的抗議@Lake Skyblue
◎林智勝飛撲事件 聯盟:無限期禁賽@Yam天空新聞
◎林智勝撞裁判 無限期禁賽以觀後效@中廣新聞網
◎聯盟舞刀 亂了章法@自由時報
◎無限期停賽 謝佳賢模糊判定高志綱殺雞儆翭@NOWnews
◎沒那麼嚴重啦! ~ 徐老師開課@癈人的野球二三事
我深深覺得中華職棒聯盟處理的不夠好,林智勝這次的事件,聯盟要禁賽幾場其實都是合理的,甚至禁賽100場也不為過,但是聯盟的聲明將「部落格發言」、「裁判是否挑釁」等旁支的東西全部扯在一起,反而會讓人對聯盟有不好的觀感,許多球迷也是因此而被激怒的。事情回到單純一點的地方,就是針對林智勝攻擊一壘審所以做怎樣的處份,聯盟完全站得住腳,也不容易給人不當聯想。
我想起過去兄弟象隊也曾經有過一次攻擊事件,當然那次不是在球場內也不是攻擊裁判,不過那次的被害人傷勢更嚴重,還有骨折的現象。而那次兄弟象隊是怎麼處份的?扣一個月薪水外加禁賽一個月,聯盟針對林智勝這個案例,參考這個處份再往上加完全合理,只是處理的方式手法之粗糙讓人很感到遺憾就是了。
話說回來,1993年也有一次毆打裁判的事件,那次是味全龍隊涉及圍毆外籍裁判李普希,當時的禁賽場次並不多,也不是這裡想要探討的重點。我注意到的是當年中華職棒聯盟針對這次暴力事件,最後做出來的結論是這樣的:「處理這次教練、球員毆打裁判事件,沒有一套明確規則、程序可循,因此將參考美國大聯盟對此類事件的處理原則著手研究,訂定一套適用於我國職棒防止球場暴力的辦法。」(1993/8/24民生報)
15年過去了,聯盟此次在官方聲明中又是怎麼說的呢?請看:「聯盟亦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看來聯盟的規章體制,這15年來雖然完備不少,但仍有不少疏漏之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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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期「停賽」的必要性?—從聯盟聲明看起@碩士論文侵略計畫
◎君子不怒自威,不需要擺官威,更不需要殺威@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對中職聯盟判決的抗議@Lake Skyblue
◎林智勝飛撲事件 聯盟:無限期禁賽@Yam天空新聞
◎林智勝撞裁判 無限期禁賽以觀後效@中廣新聞網
◎聯盟舞刀 亂了章法@自由時報
◎無限期停賽 謝佳賢模糊判定高志綱殺雞儆翭@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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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是聯盟想要殺雞儆猴而已,其實很多球員都看出來了 要球員乖乖對於裁判執法長期不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禁讓人懷疑到執法者的操守是否乾淨上面
你會這樣懷疑,正是我認為聯盟處理的不好的部份,它讓太多球迷有這類的聯想了。
日職錢兄弟洋將巴比諾的案例可以參考一下... 該怎麼處理個人認為這應該是最佳範例... 有時候話說得太死做得太绝害到的是自己... 短的來說還有奧運要打... 長的來說還有生意要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8/today-sp10.htm 自由時報這篇說的不錯
運動場上大師兄的行為當然不對,但聯盟給的裁罰全然的不合比例原則,讓人一看就知道不單針對此單一事件而來。 過往職棒傳出許多負面事件,球團的位階好像遠比聯盟來得高,也看不到聯盟的角色,如今職棒觀賽球迷日漸流失,大家要看的是球星,不是聯盟想要藉機提升自己地位的政治戲碼。 裁判的判決本來就有可議之處,聯盟如果平衡考量雙方立場,禁賽幾場也就罷了,現在搞成這樣,雖然我們可以知道,球團與大師兄最後一定會去道歉,這個裁罰最後也應當會有修正,聯盟看起來單純就是想給球團一個台面上的警告。 不知長進的聯盟,只能透過這種爛步想要獲得台面上的勝利,這種戲碼實在難看到了極點。 球迷不是白癡,以後來自球迷對聯盟的裁罰,絕對不只如此,我保證,聯盟最後會發現自己完全搞錯了球迷的實力,遠遠高過球團與聯盟之上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統一獅高志綱表示,聯盟的嚴厲處罰,有一種殺雞儆翭的味道,把事情弄得很大,讓球員都會怕。」From:http://www.nownews.com/2008/04/07/341-2257099.htm
真的很不好的行為 藉由當天的直播 全部的實況都進入小孩的眼中 那你教我們如何教育小孩呢 如果這樣的行為被合理化 我們如何敢讓小孩繼續看棒球呢 我是有職棒比賽就支持到現在的老球皮 小孩也會一起看棒球 如果這樣的攻擊事件 被合理化 大而化小 的處理 那 我以後怎麼敢讓小孩自己看棒球呢 所以我支持聯盟的做法 林智勝的個人 我很喜歡 但是攻擊行為就是不對 我希望 他能拿出誠意向被攻擊的裁判致歉 然後多跟家長 還有 小孩致歉 不然 我開始考慮 不要在小孩面前 看棒球 如同 看日本摔角一樣被禁止 雖然我是很不願意 但是 也沒有辦法的拉 希望其他球員 也能警惕ㄟ ............
是的,容我再次強調,林智勝的行為不對。
新聞事件往往就是社會的縮影 需要的是機會教育而不是管制與禁止 樓上的真要照你這麼說 藝人吸毒混趴滿嘴胡謅 那你怎還在看綜藝節目 政治人物什麼不行嘴砲最行 那你怎還在看政治新聞 這件事情我們賭蘭的是 上位掌權者拿不出足以信服人的規章與辦法 也讓球迷看不到面對這種狀況該具備之做事情的態度 就像是鬧脾氣的小孩子在吵著要糖吃 以言廢人這種評估事情的標準竟然可以放在聯盟官方的新聞稿裡面 x的看的都覺得丟臉 老實說大師兄禁不禁賽 禁多久 反正半季一季畫下道兒來就是了 願打服輸 逞一時之快總是要付出代價 聯盟小鼻子小眼睛的理由跟下罪的態度 不知怎的就讓我覺得有點像東廠太監
所以我一直認為聯盟這次的處理很糟糕,我是指處理的過程,否則他判決禁賽多久應該都是可以接受的。
犯後態度也是量刑考量 ok啦
其實犯後第二天他們就跟社會大眾與球迷道歉了,所以聯盟的聲明稿裡面寫的真的除了讓人覺得這聯盟的危機處理不好以外,再無其他的了。
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教育 但是一個負面教材 文章裡說到 不放心小孩自己看棒球 小孩 才國小 學生 變成這樣的運動節目要大人陪同看不就是很奇怪嗎 而且攻擊行為 是直播 與藝人吸毒 然後參加綜藝節目 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所以我並沒有要制止小孩繼續支持棒球 只是 變成輔導級節目 就很慘囉 哈哈哈哈 謝謝 五號留言 指教
沒必要想得這麼嚴重。
官方聲明寫說:"為樹立選手尊重場上判決之規範" 個人覺得都已經是"職業"運動了 在職場上 人家是尊重你的"專業" 而不是"威信"或"權力" 再怎麼嚴格要求要"絕對服從"裁判 裁判的專業不提升 是很難讓人家"信服"的 這次的判決結果我沒有意見 但是聲明看的出來聯盟急於建立"威信" 但效果呢...至少看得出來沒有得到球迷的"尊重" 若只是為了"殺雞儆猴" 個人覺得這個判決會變成下一場衝突的"導火線"...
今天的蘋果日上,張泰山有接受採訪,他認為是積怨已久。
看到球員為了勝利拼的腦充血的感覺 比看到球員打球要死不活愛拼不拼要好多了 台灣的體育環境在軟硬體方面 老實說實在很不適合小朋友從事 怎麼從小地方開始做起 擺脫人治的陰影 擺脫沒制度的刻板印象 不管對小朋友或是大朋友都是好事一件
這次的處理方式就一整個人治,明明已經有相關規章可以直接重判了,但卻選擇繞了一大段路還傷害聯盟威信的方式,實在是很不妥。
雖然這次的處份有些爭議,但看看國外的例子,日職與美職也曾有過類似情況.. (2006年前坦帕灣魔鬼魚(光芒)隊打者楊格(Delmon Young),以及1998年日本職棒巨人隊巴比諾,兩件「向裁判丟擲球棒」案例,說明林智勝懲處的參考依據。 楊格當年原被處分「永久失格」,後改判50場禁賽,禁賽同時不得支薪,巴比諾事件被處分「禁賽至球季終了」,理由是「幾近狂亂的暴力行為,完全失去運動員該有的精神」。)<--本段為yahoo中新聞資訊 國外的初始判決為永久失格,裁判的執法權不容挑戰,林智勝在怎麼樣都不能動手,只有禁賽並沒有永久失格已經不錯了,職棒環境口口聲聲說要進步要提高水準.. 為啥台灣球迷與球員卻沒有提高對裁判尊重的水準...說穿了只想看自爽的球賽,只想聽自爽的判決... 台灣缺少的是對裁判的公評制度,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爭議. 除了水準要向大聯盟看齊,執法權威也要向國外一樣...不然收一收回自己回家玩就好了.... 更何況國外是單一球員對裁判施暴,本次是四名球員同時衝上場...嚴格說來可以視為集體攻擊... 請問中職的判決是輕是重ㄋ.... 個人覺得大家以不同角度思考時就會有不同的看法,此事件希望能喚醒對裁判公評制度的建立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這次衝突的先後順序再來發言?四名球員同時衝上場?請問是哪四名? 還是那句話,判決多重都是應該的,但是聯盟的處理方式很糟糕,一整個糟糕到不行,因為他把太多人治的色彩放進去,也把太多沒辦法透過規章處理的東西放進去,目的是為了建立聯盟、裁判的威信,但反而自己讓這個威信受損了。
我看相關新聞到目前為止,很多人都說人治..請問人治在哪...不合意的處份就給人扣人治的帽子.. 我不管四個人的先後順序,我可以視為四人蓄意攻擊...我可以這樣認定,中職也可以... 重點是中職並沒有如我所說的去認定,否則可以判更重.... 哪一條說不能判禁賽..判例用來做啥..擺好看嗎...國外就可以台灣就不行.. 裁判權威不容挑戰...不然每一個人鬧一鬧的話..比賽都不用玩了.... 難到我不能動手,叫老婆動手就可以嗎....不是又成了變向挑釁.. 這也讓球員家屬警惕一下不要害自己的球員... 中職欠的是向國外一樣的監督裁判的機制...
你連四個人是不是有攻擊都槁不清楚了, 這種前提下你還要跟人家談什麼?ˋ(′_‵||)ˊ 中職目前會被說是人治,那是因為有規章不用,卻要使用規章之外的處理方式, 這點已經被許多人提了許多次。
to樓上的 人治在當年李普希事件後聯盟就放話說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規章讓大家有跡可循(但現在呢?) 人治在這次衝突事件後官方新聞稿中降罪球員的判斷角度 你可以根據林智勝攻擊裁判的行為愛禁賽他一季兩季或是讓他當兵當不完 但是堂堂聯盟主事者竟然用球員部落格的文章作為他們要不要拖出來鞭屍的正當理由 還沒說第二次衝突事件林智勝早就不在場上了... 聯盟這種不針對暴行做出處置 卻針對球員言論做出近乎白色恐怖的箝制 我還真想知道聯盟到底還有多少不能說的秘密 以法治者就是要對事不對人 殺人償命 只剩一天退伍以下犯上被關禁閉也是活該 這是白紙黑字寫在那邊的 Young跟巴比諾的事件聯盟就事論事明快開罰 也沒有人有意見 但這次CPBL這樣搞 你叫看球的人怎麼信服
主要是規章已經在那了,林智勝犯的規也很明白了,但主事者卻選擇用其他的方式處罰,真是讓人覺得這處理大有問題。
http://kuso.cc/3l91 樓上的小巴你看完練練再來
要討論前真的要先瞭解一下整個事件的狀況是如何比較好。
問題是 現聯盟主要組成份子是?? 不要懷疑?? 不少都是過去所謂記者所組成 但過去 ~中華民國(??)~ 棒球或是其它領域記者 它們的專業態度 是如何如何 只能..........xxx.... 如今 高昇或某因素轉換 真能讓人 有感動或佩服 真的 只能想像
秘書長先生過去是老師吧?
我不是職棒迷 (因為覺得台灣球員很可憐 所以不忍看下去) 但是我真的覺得 很多時候"得理不饒人"很應該? 說穿了聯盟又很"得理"嗎? 這件是我看到的是 所謂的人治與官僚 我想大家不是真的認為大師兄是對的 只是太痛恨這些"官僚作風與說法"!! 它們心裡其實是認為別人的小孩死不了~ 卻又要扯一堆無關緊要的理由~ 明明是剝削與玩弄 卻要裝成一切都依法有據 很有道理似的~ 你以為你跟法官互歐誰會被關? 如果聯盟可以帶種一點 說它就是官僚 我還不會笑的這麼不屑! 這很像警察把因為急於奔回家見親人最後一面的人攔下來開罰單~ 是的!錯的人與執法者!很清楚! "因為你命運在我手裡 我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ψ(._. )> (筆記)
"因為你命運在我手裡 我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很震憾的一句話啊... 但是也有專制的味道,之前聽說裁判判決不公,事後都會被禁判或是罰錢,這是真的嗎? 如果他一方向對林智勝做出處罰,一方面又對裁判處罰,而導火線又是判決不公,這之間的因果關係就耐人尋味了 或許這就是棒球不列入奧運的原因吧
會禁賽或記點。
格主認為,聯盟不該將「部落格發言」、「裁判是否挑釁」扯在一起,因為會「讓人對聯盟有不好的觀感」, 所以算是處理的不好。 我卻認為,聯盟要扯在一起,是「故意」的,而非「不小心」的。 「故意」的目的就是為聯盟(而非裁判)「立威」,讓球員不敢心生反抗。 這樣,工會、薪資、契約、FA等等議題,都可以多冷卻好幾年。資方繼續吃定勞方。 至於文末的「規章體制,這15年來雖然完備不少,但仍有不少疏漏之處」, 看來是頗能體諒中職草創18年的艱辛,真是辛苦了。
你說的這些,其實也就是包括媒體跟球迷的輿論直接偏向批評聯盟的原因,也就是我說聯盟處理的不好的部份,真要威嚇球員的話,方法很多,用不著用這種水平的方式。
「真要威嚇球員的話,方法很多,用不著用這種水平的方式」 還有什麼方法,也請格主賜教,讓大家長長知識。感恩。。
我並不否認你說的事情的確有可能性,不過目前想殺中華職棒球員的銳氣,的確有更好又不更傷己的作法,相信您應該也有想到一兩個吧?就恕不點明了,否則不小心疑似涉及毀謗被查部落格可不是好事情。^^
善法亦法;惡法亦法。 但是遵從法理卻不能因他是惡法而避之,而是因設想如何修正成為"善"法。 今天大師兄衝撞的是裁判、聯盟或是法理?? 我一直在思考,今天的場景換成是奧運賽場上,大師兄是否仍是同樣的舉動~~ 我也很想知道,今天的場景換成是奧運賽場上,眾家網友不知如何看待此事~~ 國際賽事裡,被地主國裁判或是協辦單位做掉的比賽大家也都略知一二~~ 台灣球員的處理方式~~仍然是"飛撲"一個嗎?? 就算聯盟今天處理上不盡完善圓融,有球員也指出說這叫"殺雞儆猴"。 我想這也是個很好的教育~~教你不要當那隻"雞"阿~~ 有守法的習慣~~自然就不會想去違法~~亦然惡法也不會罰到~~ 為何仍有球員打了十幾年球不曾被罰過~~難道他們心中不曾有怨言~~不曾吃過虧~~ 不~~~不是的~~~只因他們守"法"
大師兄因為攻擊事件被處罰,目前大部分的球迷應該都沒有什麼不同的意見,都認為應該處罰,球迷不滿的地方是在別處,聯盟其實跟你的誤會是一樣的。^^
錯就是錯,有何理由可說? 如果裁判提出告訴,後果會如何? 我在電視上看他道歉的態度,感覺到他"只想回到球場",沒有悔意. 這是我的感覺.
這位先生,您真的有把我的文章看完嗎?
回樓上: 1.如果每個人都用「感覺」當判斷標準,那現在地球人口可能只剩1/10。 2.要留言至少要先把文章看完。 3.你的感覺並沒有特別重要。
感覺是完全無法量化的東西。
給樓上,那位仁兄在我的blog裡面也留了一樣的留言,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果然完全沒看人家的文章Orz
他應該是裁判的親友團之類的吧@@..... "感覺" 看到他"一樣"的留言很多次了XD
也許只是反串?
因為你命運在我手裡 我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不止在CPBL,世界上多的是這種例子,不過人家比較聰明,有訂了條「言行不檢致影響機關聲譽者」。CPBL趕緊把這條訂進規章,就可以愛怎麼箝制言論,就怎麼箝制言論,愛你喔,啾咪~~^.<
啾咪^.<
這好比是 法官說:「法律訂得不完善,所以這次我要判重一點。」不同的是,法院判決的依據,法律是立法院訂的。 而聯盟的制度是聯盟自己訂的,那你還好意思說:「制度得不完善,所以我要判重一點。」你沒辦法改了制度完再判重一點嗎?還是聯盟是 King, 隨時想判重一點,就可以判重一點?
改制度要判的話,也應該是針對下次的案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