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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穎

針對「冬季城市巡迴賽國訓隊放水事件」,中華棒協做出以下處置:

有關國訓隊事宜說明新聞稿.bmp  

另,體委會表示,原國訓隊教練蔡榮宗,將予以解聘。

關於此次事件的處置,筆者有幾點疑問如下:

1.李居明過去相信曾打假球的球員之言,讓球員們上場比賽,最後的處置同樣是禁賽一年,國訓隊教練直接教唆球員在比賽中放水,同樣也是禁賽一年,不知道標準何在?

2.教練在場上教唆球員放水,連場邊的球迷都看得清楚明白,現場的裁判與大會人員卻未即時處置,是否也應該予以懲處?

3.棒協如何確定國訓隊的其他教練真的完全都完全被動涉入此次事件?為什麼只懲處針對蔡榮宗懲處?

【棒球語錄分享】

蔡榮宗:「我不會被擊敗的,基於棒球使命,我一定會再回來。」
蔡榮宗:「可以說我『傻』,但我絕對沒有放水、打假球。」
林宗成:「蔡榮宗已認錯、道歉,棒協予以糾正,並告誡他下不為例。」
貝力:「我對棒球的信念就是一定要清清白白。」

●延伸閱讀:
原來不為錢打放水球,就可以原諒。@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棒協草率處理放水事件@肯米的棒球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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