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年限長達9年,這導致很多球員往往要到三十好幾才有機會宣告執行自由球員權利,因此球員工會理事長之前就曾提出自由球員的年限跟轉隊費應該調整,也曾提出旅外球員在外國球團的年資應該列入計算等提議。

我認為中職的自由球員年限的確應該縮短,這也是球員工會最必須去積極爭取的項目,而轉隊補償金也可以考慮調降以降低自由球員轉換球隊的門檻。但旅外球員的旅外年資列入中職的自由球員年資計算?我倒認為沒有此需要。要讓自由球員的年資合理化,頂多把高中畢業就加盟中職的球員與大學畢業球員才進入中職的球員取得自由球員的年限脫鉤,不需要獨厚旅外球員。


▲高國輝由於旅外的緣故很晚才加盟中職,第一次取得自由球員的年紀最快得等到36歲。

當然,很多旅外球員返台時年紀都偏大,很可能等到第一次符合自由球員資格時年紀都比一開始就留在中職的球員還要大了,但中職為什麼需要對一開始選擇旅外的球員給予優惠?旅不旅外是球員自己職棒生涯的選擇,中職當然不需要阻擋球員旅外,但也不需要修改出一個變像鼓勵球員的規章。

針對旅外球員,中職應該積極修改的規定是旅外球員不需要改簽約金的這個條款,現在反正其實這些簽約金大多也會灌到年薪或者轉為難度極低的激勵獎金了,與其保留這種名存實亡的制度落人口實,倒不如就直接把它改掉。甚至,球員取得自由球員資格重新簽約後也可以再給予簽約金,畢竟簽約金的字面意思就是簽約時所給予的一筆金額,沒有什麼一輩子只能領一次簽約的的理由,不管是針對旅外球員或一開始就留在中職的本土球員皆是。

題外話,中職其實可以考慮把目前所有的規章,包括即時的規章改動都上網,讓整個規章都透明化。聯盟畢竟是一個封閉的組織,今年休季期間實際有球員透過自由球員制度轉隊後,原本這個規章的漏洞才浮現出來,若中職能將規章全面公開的話,相信球迷、大眾應該都有機會去審視這些規章不合理之處,或許可以比較快速的修正一些漏洞。而且,球迷能夠多討論中職的制度,也有機會增加球迷對中職的黏度,其實不太有壞處的。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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