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迪亞暴龍隊明年確定消失。(LEO攝)
文:陳穎
決定米迪亞暴龍隊未來命運的中華職棒聯盟常務理事會於今早(10/23)召開,會中決議米迪亞暴龍隊遭到「除名」處份,同時中華職棒聯盟還將向米迪亞暴龍隊提出民、刑事告訴。
本次常務理事會由於事前即預知將做出重大決議,所以除了施建新以外,其他五球團的常務理事楊天發、林蒼生、洪瑞河、劉保佑、羅聯福和五隊的領隊劉志昇、林增祥、郭建霖、林敏政(兄弟象領隊即常務理事洪瑞河)皆與會。聯盟人員則有會長趙守博、秘書長李文彬和法律顧問黃虹霞出席。
常務理事會在會中做出了米迪亞暴龍隊「除名」的決議,而這個決議也代表不管明年中華職棒是幾隊開打,「暴龍隊」都將在中華職棒消失。至於米迪亞被除名的原因,則是因為之前的「黑米事件」中,米迪亞球團的相關行為損害了中華職棒的團體利益。
除了做出「除名」的處份以外,中華職棒在聯盟的法律顧問黃虹霞的建議下,也決定對米迪亞球團以及其負責人提出告訴,預計將提出刑事的詐欺告訴和民事的求償告訴,若中華職棒真的提起告訴,將是台灣職棒史上聯盟控告職棒球團的首例。至於原暴龍隊球員的去向問題,中華職棒聯盟將會研擬相關辦法,讓無辜球員的出路能有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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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太懂 球員是跟球團簽約 為什麼球團被除名 球員是讓聯盟來分配? 按照聯盟的合約精神 除非球團發給離隊同意書 否則應該不能錄用吧
因為這裡是中華職棒。
還好我已經有去現場看過謝佳賢打球,沒差了啦… (自暴自棄貌)
(拍拍)
其他五隊的戰力大進補 忽然冒出一堆即戰力 不過總感覺怪怪的 共同把一隊除名後 大家再不費吹灰之力的來撿球員 是否除名? 如果是由第三機構來裁決的話 可能公平點吧!
我個人是認為開常務理事會時,至少要給施建新做最後答辯的機會才是。
我跟dye兄有同樣的問題,簽約金是母隊和球員簽約時所付,買斷時轉手,所以球員的所有權應該還是在米迪亞上面吧
如果施建新出來主張合約的所有權,不知道接下來會怎樣?
忽然發現我還沒去現場看過米迪亞的球賽 囧 以後看不到了 怎麼辦
過去讓他過去~。
把「謎之隊」除名也好,至少眼不見為淨… 時機歹歹,這年頭大概也找不到人(企業)願意承接這支球隊吧! 這些球員各隊分配一下,總比讓他們喝西北風好吧!(別忘了年初的三芝求生記實錄…) 不過,最大的獲利者應該是興農與中信,總覺得有點不甘心呀~ 另外,我認為聯盟該負的責任還是要擔的,不要以為「謎之隊」消失了之後,什麼都忘得一乾二淨了。
只是「眼不見為淨」啊!實際上問題也沒有解決,而且他們再過一天就可以直接成為自由球員,可以自由找人簽約,「分配」只是讓他們權益受損而已,本來會喝西北風的還是會喝西北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24/2/1875j.html 所以推估所有球員都會主動解約吧~~
解約後要加入其他球隊聯盟規定還是要選秀。(逃~)
領不到薪滿14天可解約是合約規定還是聯盟規定? 目前看到的都是聯盟規定 所以對這條規定我很存疑
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