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隨著被聲押的吳保賢與王勁力在凌晨4時20分被法院裁示無保開釋,這起職棒簽賭案第一波被約談的八人也確定沒有人被羈押。不過,這不代表他們已經確定從這起職棒簽賭案中脫身,為什麼呢?
因為羈押要有以下原因:
1.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3.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所以這八個人之所以沒有被羈押,只是因為他們不符合以上原因而已,至於他們有沒有打放水球?仍有待後續的偵辦來釐清。
而沒有被羈押,對這群中華職棒的球員來說,也是暫時免除了在棒球上被判死刑,因為按照中華職棒對球員涉入職棒簽賭案的處理原則:
1.遭拘提、拘提收押以上者,立即予以開除並永不錄用;
2.遭約談後需交保者,立即處以禁賽停薪之處份;
3.遭約談者飭回、及被媒體任意點名者,由球團列為觀察名單並自行處理。
目前八人都屬於「由球團列為觀察名單並自行處理」的階段,未來會如何,還得看後續的案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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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已過,明月尚存,一縷相思,幾許悵惘,竟隨明月任去留。 天涯駐足,望斷秋風,無限思念埋心中; 溶溶月,淡淡風,能有何處盡風流?唯有相思明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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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跟法院顧及球員生涯的發展 應該是採 寧可錯放 也不願錯殺的態度 而球團的處理 則是寧可錯殺 不可錯放吧?!
這我就不清楚了。
不用想太多啦 最新消息是那兩個已經承認打假球。
嗯嗯。
幫您燒為補充一下: 二、遭約談後需交保者,立即處以禁賽停薪之處分,至能證明其清白為止。經檢方聲押被法官駁回者,亦同。
我是按照中華職棒當時的公告寫的^^ 感謝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