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29日被檢方約談的李濠任、買嘉瑞、郭一峰、黃正偉、朱鴻森等五人,最後皆被裁定交保。
交保金額如下:
姓名 交保金額
李濠任 20萬
買嘉瑞 15萬
郭一峰 15萬
黃正偉 15萬
朱鴻森 10萬
由於兄弟象隊與中華職棒聯盟並未派出律師,因此協助這五位球員的律師為球員工會的律師。至於外傳再遭約談的吳保賢,後證實是誤傳,吳保賢僅是去拿回前一天留在現場的手機與鑰匙。
按照過去中華職棒針對職棒簽賭案的處理原則:「遭約談後需交保者,立即處以禁賽停薪之處份。」但過去何紀賢等人,曾被以「高道德標準」為由,交保後即逕行開除,並且宣佈永不錄用。何紀賢後雖被判決無罪,但亦無法重返職棒球壇。
基本上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3條,針對未經聲請羈押的被告,檢察官應即將被告釋放,但若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等,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因此,這次的交保,即是由檢察官基於其裁量權所做的決定。
現在比較讓人擔心的是,兄弟象隊是否會因多人牽涉進此案,因此決定解散?而在這樣的打擊之後,中華職棒大聯盟能否繼續走下去?這些問題的答案,相信近日內應該都會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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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徐檢在摳硬節目中表示何該被判有罪.... 這是....
徐維嶽先生二審聽說是被判二十年是吧?
買嘉儀 會不會也一起賠下去? 當然...前提是職棒有繼續啦
http://www.wretch.cc/blog/baseball5987/14796429 買嘉儀的看法
棒球沒落,皆不存在.. 身傷好醫,心傷難痊..
心傷難痊,的確。
節錄一段新聞 : 王勁力稍後神情凝重回到法庭,他壓力已到極點 哽咽顫抖說:「老闆一直告訴我們,如果有打假球,球隊就要解散,我很害怕一旦說出,球隊就會解散, 那我會害了我的同事,以及許多家庭。」 我想對王勁力說的是 既然你都知道會有這種結果 你選擇的行為卻是 : "王勁力供稱,莊宏亮找他牽線,他找了買嘉瑞、郭一峰、劉耿欣、朱鴻森等人,莊宏亮還給每人5萬元見面禮, 9月9日那一場比賽,本來有和莊宏亮約定以20萬元打假球,因為他沒下場比賽,只拿了幾萬元意思意思" B.I...
奇怪,偵察不公開的話,到底?是誰在現場聽到王勁力講這段話@@
我很痛心的說,這些收錢打假球的球員去死吧,下地獄吧!!還我兄弟象吧!!
拍拍~
這個政府,真是丟棒球的臉!
拍拍拍。
為什麼這些中國人要涉賭? 傷了我們台灣省2300萬中國球迷的心
喔。